粮农组织《港口国措施协定》6月5日起成为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法

首份打击非法捕鱼国际协定生效  粮农组织图片
首份打击非法捕鱼国际协定生效 粮农组织图片

粮农组织《港口国措施协定》6月5日起成为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法

联合国粮农组织6月5日发表媒体通报称,一项旨在消灭非法捕鱼的开拓性国际协定从周日起开始正式生效,并对加入该协定的29个国家和一个区域组织具有法律约束力。

粮农组织的通报指出,从5日起开始生效的《关于港口国预防、制止和消除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鱼的措施协定》是经过长达数年的外交努力后于2009年通过的一项协议,也是专门针对非法捕鱼问题的首个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条约。签约国数量已经在上个月突破了生效所需至少25个签约国的最低门槛,并进入生效之前的30天倒计时。

粮农组织总干事达席尔瓦说,“就努力建设可持续渔业以帮助养活世界人口来说,今天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日子。我们对那些已经签署并从今天开始实施该协议的国家表示赞赏。我们也邀请那些尚未签约的国家政府加入他们的行列,共同抗击并消灭非法捕鱼,维护海洋资源的未来。”

目前协定的签约方包括澳大利亚、巴巴多斯、智利、加蓬、冰岛、韩国、美国等29个国家以及欧盟。粮农组织表示,很快还将收到更多该协定的正式接受书。

根据协定,签约各方有义务采取多种措施,对其管辖权限范围的港口实施管理,以便发现非法捕鱼活动,防止非法捕捞物上岸并被销售,以及确保在全球范围共享有关不法船只的信息。这些措施包括要求外国渔船事先提出入港申请,并发送有关身份、活动和船上所载渔获物的详细信息。货物只能从指定的配备有效检验设施的港口上岸;可以直接拒绝涉嫌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IUU)捕鱼的船只进港,或者仅出于检查目的而允许渔船进入,但不得卸载渔获物、加油或补给;允许入港的船只须接受根据通用标准进行的检验,它们需要证明其持有船旗国颁发的捕捞许可,并得到作业水域管辖国的批准。如果没有上述许可,或者检查结果证实其从事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鱼活动,船只将被拒绝再次使用港口,并将其作为违规者进行举报。一旦船只被拒绝入港或检查结果有问题,各缔约方须向船只登记的船旗国通报该信息,并告知条约的其他参与方和邻国的港口负责人。

粮农组织指出,未经适当授权的经营活动、捕捞受保护物种、使用非法渔具或不遵守捕捞配额是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鱼活动中最常见的几类。这种做法不仅阻碍了为负责任管理海洋渔业所作的努力,破坏生产力,而且在某些情况下加速倒闭。虽然打击海上非法捕捞的办法有很多,但其成本往往较高,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难以采纳,因为需要被监测的海洋面积巨大且技术成本很高。因此,港口国措施是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鱼最具效率和成本效益的一种方式。现已生效的《港口国措施协定》为国际社会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供了宝贵工具。该议程设定了一项专门针对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资源的目标和一项有关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鱼的分项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