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专家:应从酷刑角度看待基于性别的犯罪

儿基会图片/Andy Brown
儿基会图片/Andy Brown

人权专家:应从酷刑角度看待基于性别的犯罪

在国际妇女节即将到来之际,联合国6位人权专家今天联合发表声明,全球出现的一种趋势是,对妇女所遭受的基于性别的暴力犯罪行为予以轻视,同时这种暴力罪行给妇女所带来的严重影响也被最小化,而基于性别的暴力犯罪是由于不断蔓延的厌女症文化或以传统、文化和地区为名经常发生的错误开脱或对其加以容忍而导致的。人权专家们呼吁人权理事会以及各国不懈努力,开展反对针对妇女和女孩的酷刑的活动。

联合国反对在法律和实践中针对妇女歧视工作组主席兹林斯卡(Eleonora Zielinska)、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门德斯(Juan E. Méndez)、健康权问题特别报告员普拉斯(Dainius Pūras)、针对妇女暴力及其根源和结果问题特别报告员西蒙诺维奇(Dubravka Šimonović)、 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问题特别报告员加玛利纳罗(Maria G. Giammarinaro)和代表反对酷刑委员会和联合国酷刑受害者自愿基金的加尔(Felice Gaer)3日在发表的一份联合声明指出,各国应该从酷刑以及其他形式的残酷、不人道以及有辱人格待遇或惩罚的角度看待基于性别的犯罪,这有这样才能够充分反映这种犯罪的残酷性对妇女人身安全、心理健康和尊严所产生的全面影响。

人权专家们指出,国家未能消除来自亲密伙伴的暴力以及在童婚和强迫婚姻、女性生殖器切割以及所谓的“荣誉犯罪”方面所带来的持续暴力行为会给妇女和女孩带来严重伤害,未能对婚姻中出现的强奸予以判罪以及废除立法以为与受害者结婚的强奸犯开脱罪行的行为违背各国所应尽的对酷刑、残酷、不人道以及有辱人格待遇和处罚行为进行预防和起诉的义务。

人权专家们还指出,在对妇女进行处罚时,实施使她们遭受严重痛苦的刑法,如石击和鞭刑,以及由于通奸和流产等不应该被刑法禁止的行为对妇女判刑的做法均违反《反对酷刑公约》,各国对此应该负起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