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人权审议机制:丹麦在人权理事会为自己的难民政策进行辩护

位于日内瓦的人权理事会会议厅。联合国图片/Jean-Marc Ferré
位于日内瓦的人权理事会会议厅。联合国图片/Jean-Marc Ferré

定期人权审议机制:丹麦在人权理事会为自己的难民政策进行辩护

丹麦外交大臣延森(Kristian Jensen)今天于日内瓦在人权理事会举行对丹麦人权状况进行定期普遍审议的会议上表示,2015年涌入欧洲和丹麦的难民潮的规模史无前例。为了应对这一局面以及能够向被批准接受庇护的人提供体面的生活条件的同时保护丹麦福利国家的模式,丹麦采取了一些新的措施。他表示,在全面遵守国际义务的基础上,丹麦将试图找到一种最为平衡的政策。

延森表示,相对于国土面积来说,丹麦是世界上向叙利亚难民提供最大人道主义援助的国家之一。同时它被视为世界上最重要的人道主义捐助者之一。

延森表示,难民在丹麦获得居住证,他们可以向所有丹麦人一样享有免费的入学、教育、健保服务。他们还享有适当的住房。难民还参加包括全面免费语言和职业培训在内的融入社会计划,目的是使难民有能力成为积极和经济独立的公民。庇护寻求者在申请阶段同样得到必要的支持,这包括基本的生活保障、健康保健服务和居住条件。

美国驻人权理事会代表哈珀(Keith Harper)在质询发言中表示,美国注意到人们对丹麦国会正在审议的将允许丹麦当局对庇护寻求者的随身物品进行搜查、并没收现金和某些有价值的物品的法案所表达的关切。

埃及驻人权理事会代表埃尔摩拉(Mohamed Elmolla)在发言中表示,没收有价值物品来充抵接待难民所产生的开销的做法是明显违反《人权宣言》规定的行为。

丹麦政府近日提出新的移民法案,规定入境难民和失业者需要变卖价值超过1万丹麦克朗的贵重物品和资产才能获得社会福利。庇护寻求者被没收的价值超过1万丹麦克朗的贵重物品将被用来支付住房、语言课程、医疗保健和工作培训所需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