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人权日:人权高专呼吁各国普遍批准和尊重《公民及政治权利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联合国人权高专扎伊德资料图片。联合国图片/Jean-Marc Ferré
联合国人权高专扎伊德资料图片。联合国图片/Jean-Marc Ferré

世界人权日:人权高专呼吁各国普遍批准和尊重《公民及政治权利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在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即将到来与《公民及政治权利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两大人权公约通过五十周年纪念日的前夕,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扎伊德于12月9日发表致辞表示,联合国大会于1966年通过的两项基本人权条约如今的重要性和相关性远不低于半个世纪之前,所有国家都应该批准并尊重这两项条约。

人权高专扎伊德在致辞中表示,《公民及政治权利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指明了基本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言论自由和宗教自由。它们还详细载入了涵盖人类生活诸多方面的权利:人身自由权、安全权、教育权、健康权、男女平等权以及消除一切歧视的权利。 这两大公约并非乏味而又抽象的法律文本,而是确保维护和促进自由、面对危机采取一致且人性化对策的重要工具。它们改善了批准了公约国家人民的日常生活。

扎伊德表示,如今世界面临着不断变化且令人震惊的新问题,比如气候变化,恐怖主义,针对宗教和种族少数群体的仇恨言论增多,对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和工人权利的限制以及日益数字化的世界中隐私受到的威胁。

扎伊德指出,全球分别有168个国家和164个国家批准了两个重要公约,但仍有27个国家均未批准这两项公约,8个国家只批准了其中一项。过去五年内,批准国家数量减少了,平均每年只有一个国家批准。

扎伊德呼吁,各国应将成为两项公约的缔约国视为一个积极的决定,即认为该决定有利于建设性地监督和指导国际人权规范合规性的提高。

为了纪念联合国大会于1948年12月10日通过的一份旨在维护人类基本权利的文献《联合国人权宣言》,12月10日被定为世界人权日。这份宣言和与50年前所制定被称为国际人权法“基石”的《公民及政治权利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一道构成了“国际人权法案”。

为了应对在两大公约制定五十年后仍有太多的人不知道他们的权利以及如何伸张权利的情况,联合国人权高专办正在启动为期一年、题为‘我们的权利,我们的自由,每时每刻’的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