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高专扎伊德:中国新的安全法有关国家安全的定义过于宽泛和模糊

资料图片:联合国人权高专扎伊德向人权理事会提交2014年人权高专办工作报告。联合国/Jean-Marc Ferré
资料图片:联合国人权高专扎伊德向人权理事会提交2014年人权高专办工作报告。联合国/Jean-Marc Ferré

联合国人权高专扎伊德:中国新的安全法有关国家安全的定义过于宽泛和模糊

联合国人权高专扎伊德今天发表声明,对中国在7月1日通过的一项有关国家安全的新的法律在人权方面所产生的影响表示关切。他表示,这部法律有关国家安全的定义过于宽泛和模糊。

扎伊德表示,中国新的国家安全法涉及一系列范围广泛的问题,包括环境、国防、金融、信息技术、文化、意识形态、教育和宗教。他指出,新的法律对于国家安全所下的定义极为宽泛。

中国新的国家安全法将国家安全定义为: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扎伊德指出,国家安全法需要足够地确切,以使个人能够对其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加以预测,并保障当局不能针对个人实施任意和歧视性的执法。

中国新的安全法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等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扎伊德指出,新的法律并没有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做出明确界定,这为日后可能出现的裁量权过于宽泛使用及其滥用提供了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