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报告员:“伊斯兰国”犯下严重侵犯人权罪行 安理会有责任采取行动

联合国在反恐过程中促进和保护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埃默森(资料图片)  联合国图片/Jean-Marc Ferré
联合国在反恐过程中促进和保护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埃默森(资料图片) 联合国图片/Jean-Marc Ferré

特别报告员:“伊斯兰国”犯下严重侵犯人权罪行 安理会有责任采取行动

联合国在反恐过程中促进和保护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埃默森(Ben Emmerson)今天在人权理事会指出指出,恐怖主义组织“伊斯兰国”犯下了包括种族灭绝罪、危害人类罪在内的大规模侵犯人权的罪行,国际社会迫切需要追究其责任,联合国安理会有责任采取行动,防止上述最严重的罪行持续发生。

埃默森6月22日向人权理事会第29届会议提交了其有关在反恐过程中促进和保护人权问题的年度报告,并就这一问题的最新进展以及国际社会在打击极端组织“伊斯兰国”方面所面临的挑战发表讲话。

埃默森指出,有明确的证据显示,在伊拉克和叙利亚境内掌控着约800万民众及其居住地的“伊斯兰国”犯下了迫害、即决处决、法外处决、大规模失踪、强迫改变宗教信仰、酷刑、强奸、性奴役等严重违反国际人权法的罪行,这些“令人震惊的”、“工业化规模的罪行”已经冒犯了“整个国际社会的良知”。然而,尽管联合国安理会已经就这一问题通过决议,但却没有采取相应的行动,以终结“伊斯兰国”的罪行。

埃默森说,安理会做出了什么样的回应呢?它已经确认“伊斯兰国”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并强调必须将肇事者绳之以法。然而,显而易见的是,安理会既没有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授权采取军事行动,也没有将伊拉克和叙利亚局势提交国际刑事法院。

埃默森强调,安理会有责任采取行动。在相关报告已经指出“伊斯兰国”犯下灭绝种族罪的情况下,安理会成员现在或许有责任采取行动防止这一最为严重的罪行的发生。然而,不管“伊斯兰国”所犯下的骇人听闻的罪行是否构成灭绝种族罪,安理会的5个常任理事国都是时候认识到他们不应使用其所拥有的否决权阻止旨在结束“伊斯兰国”暴行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