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欢迎南苏丹批准儿童权利公约

南苏丹2015年2月在首都朱巴发起了返回学校运动。儿基会图片/Andreea Campeanu
南苏丹2015年2月在首都朱巴发起了返回学校运动。儿基会图片/Andreea Campeanu

联合国欢迎南苏丹批准儿童权利公约

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5月4日对南苏丹批准了《儿童权利公约》表示欢迎, 称此举是南苏丹朝着致力于保护与促进所有儿童权利所迈出的重要一步。

儿童权利委员会表示,南苏丹批准《儿童权利公约》的行动意味着该国承诺执行公约。儿童权利委员会敦促所有批准了该公约的国家全面承担尊重、保护和充分实现所有儿童人权的义务。

由联合国大会在1989年11月20日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目前已经获得了195个国家的批准,使其成为了历史上获批准最广泛的国际人权条约。另一个非洲国家索马里最近也已经开始了批准该公约的程序,一旦该国的批准书正式交存联合国秘书长,便意味着该国完成了批准程序。这也意味着迄今为止美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尚未着手批准该公约的国家。

儿童权利委员会再次呼吁实现公约的普遍批准,并提醒会员国批准公约的三项任择议定书,这三项任择议定书分别关于禁止贩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禁止儿童参与武装冲突;以及使儿童能够就严重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向委员会进行申诉。

此外,儿童权利委员会还欢迎南苏丹最近批准了另外两项国际人权条约,即《禁止酷刑公约》和《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公约》及两项公约的任择议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