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建设和平委员会呼吁加强努力应对维护和平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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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建设和平委员会呼吁加强努力应对维护和平的威胁

联合国安理会7月15日围绕“建设和平”的主题举行公开会议,并听取了联合国建设和平委员会上任主席、克罗地亚常驻联合国代表杜布尼亚克(Valdimir Drobnjak)大使就建设和平委员会第七届会议报告主要内容的通报。他强调指出,国际社会必须进一步加强集体努力,有效应对维护国际和平所面临的各种威胁,为2015年后的和平建设议程规划更可持续的未来蓝图。

杜布尼亚克援引报告称,过去一年,建设和平委员会支持安理会开始逐步将几个以政治和安全为核心的联合国特派团转型为面向发展为主的联合国国家工作队,例如塞拉利昂和布隆迪。同时,依据2010年《联合国建设和平架构审视》报告的建议,委员会着重在三方面开展工作,即宣传倡导、维持关注度,调动资源以及构建连贯一致性。此外,委员会突出强调女性在建设和平行动中的重要作用,并为此与联合国妇女署合作,探讨冲突后社会中的女性在经济振兴和民族和解方面所能发挥的变革性作用。

杜布尼亚克说,建设和平的性质决定了这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重建脆弱或已破裂的关系不可避免地需要时间。为此,该委员会一直在与会员国广泛探讨经验教训,以此确定优先事项,并有效应对现有挑战。然而,相关工作必须以具体国情为基础,坚持“国家掌管”的原则;国际社会必须认识到,联合国作为和平“助产士”的作用是有限的,和平必须在人民的心中开始、成长、扎根。

杜布尼亚克同时强调,依据工作授权,建设和平委员会应帮助确保以可预测的方式为冲突后恢复工作筹措资金,这也一直是委员会的优先工作之一,但它毕竟不是一个筹款机构,其主要任务基本上是宣传性的,即坚持不懈地倡导为那些关键性的紧迫问题分配充足资源。因此,他呼吁联合国、国际金融机构以及私营部门等广泛行为体进一步加强努力,为调动更多资源而发挥作用。他说,如果继续置之不理或缺乏足够资金来处理问题,就有可能威胁到和平。

2005年12月20日,第60届联合国大会及联合国安理会分别通过决议,决定设立建设和平委员会,以帮助发生冲突后的国家和地区、特别是非洲地区实现持久和平。委员会为政府间的顾问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安理会、联合国经社理事会、联合国秘书长或其他成员国的要求,辅助安理会和联大商讨有关冲突后国家的事 宜,确保这些国家不再陷入战争。建设和平委员会遵循协商一致原则,为冲突后国家的稳定、经济恢复和发展提供完整战略,并为联合国参与协调工作提出建议。

建设和平委员会由组织委员会和若干针对具体国家的委员会组成。组织委员会由共有31个席位,主要包括通过选举产生的来自安理会和经社理事会的各7个成员国,向联合国缴纳会费和其他项目提供资助最多的5个成员国,向联合国提供维和人员和民事警察数量最多的5个成员国,以及由各地区组选举产生的7个成员国。各成员国任期2年,可连选连任。包括中国在内的5个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自动成为建设和平委员会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