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 南斯拉夫刑庭和卢旺达刑庭应提高工作效率 早日完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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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 南斯拉夫刑庭和卢旺达刑庭应提高工作效率 早日完成工作

安理会6月5日听取了前南斯拉夫刑庭和卢旺达刑庭庭长和检察官的工作汇报。根据两刑庭最新报告,安理会确定在2014年完成工作的战略时间表已经无法实现,前南刑庭的工作将推迟到2016年,卢旺达刑庭的工作将推迟到2015年。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负责法律事务的参赞李永胜在之后进行的讨论会上讲话指出,两刑庭的工作面临诸多困难,无法在安理会规定的2014年期限完成全部工作,中方对此表示关切,呼吁两刑庭能够继续提供工作效率,加快工作进度,早日完成工作。

李永胜还呼吁安理会尽快就两刑庭在2014年后的工作安排进行协商,以找到一个妥善的处理方案。

李永胜指出,卢庭当前面临的最棘手的问题之一就是重新安置被判无罪和刑满释放人员。中方呼吁有能力的国家展现政治意愿,积极考虑协助卢庭解决该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卢庭也应对充分听取卢旺达的意见。此外,被卢庭起诉的人员中,仍有9人在逃,希望追逃工作早日取得积极进展。

李永胜还指出,中国对两刑庭正向余留机制顺利过度、部分司法和行政职能已实现移交表示赞赏,希望两刑庭根据安理会决议的要求,妥善安排各项工作,特别是加强与余留机制的沟通与协调。

安理会曾希望两法庭能在2010年底完成全部工作,但由于积案和余留事项过多,这一目标未能得到实现。安理会当年通过决议,吁请两法庭采取一切可能措施,至迟于2014年底完成剩余工作。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安理会决定设立刑事法庭余留事项国际处理机制。这一机制下设卢旺达问题国际法庭分支机构和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法庭分支机构,分别于 2012年7月1日和2013年7月1日开始运作,初步运作期为4年。余留机制将分别延续前南刑庭和卢旺达国际法庭的管辖权、权利和义务以及基本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