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裁定在判断死刑犯的精神残障时不应机械化 人权高专办表欢迎

人权高专办发言人沙姆达萨尼资料图片。联合国多媒体
人权高专办发言人沙姆达萨尼资料图片。联合国多媒体

美国裁定在判断死刑犯的精神残障时不应机械化 人权高专办表欢迎

美国最高法院5月27日裁定,要求佛罗里达法院在判断死刑犯的精神和智力残障问题方面不要过于机械化。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办公室5月30日对此表示欢迎,并指出这将有助于在美国限制死刑适用对象的范围。

人权高级专员办公室5月30日表示,在美国最高法院下达这一裁决之前,在佛罗里达州,只有在被告的智商测试得分低于70的情况下,被告才被承认患有智力残疾,否则该州法院拒绝审议任何有关被告可能存在智力残障的证据。在这起案件中,被判死刑的被告在智力测试上的得分是71。美国最高法院裁定,不考虑智商测试之外的其他精神因素是不符合宪法的。最高法院同时强调,智力残疾是一种状况,而不是一个数字。

在美国,佛罗里达是继加利福尼亚之后等待执行死刑的人数第二多的州。最高法院的这一裁定将不仅适用于佛罗里达,还将适用于其他所有仍然在执行死刑的州。有了这项裁决,法官们现在被要求在确定死刑犯的精神残疾状况时不要过于机械。

在2002年,美国最高法院在另一起案件中裁定,任何州不可以处决患有精神障碍的人。此次通过的新裁决对此进行了补充,明确了什么样的人是有智力障碍的人。

在这项裁决中,美国最高法院同时指出,死刑是美国社会可以施加的最为严重的惩罚,面临死刑的人必须得到一个公平的机会去证明宪法禁止对他们进行处决。佛罗里达州的法律与美国致力于维护人的尊严的决心相违背。

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办公室对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表示欢迎,并表示这将是朝着限制美国死刑范围方面迈出的重要步伐。人权高专办敦促美国当局更进一步,暂停执行死刑,以期最终废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