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副高专:各国需制定对儿童有益的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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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副高专:各国需制定对儿童有益的司法制度

联合国副人权高专潘谢里(Flavia Pansieri)3月13日在日内瓦举行的人权理事会有关儿童权益的年度讨论会上指出, 许多儿童由于害怕受到骚扰、偏见、遗弃或报复而不敢对所遭受的侵权行为寻求司法援助。她呼吁各国制定对儿童更加友好的法律和司法体系,充分保护儿童权益。

潘谢里指出,许多儿童,特别是护理院的儿童、移民儿童、赤贫儿童或遭受冲突以及面临他们周围人暴力侵害的儿童,难以得到司法服务。

潘谢里还指出,对儿童友好的司法系统必须包括建立独立、安全和有效的申述机制,使儿童能够容易得到服务。要恰当地赋予儿童权利,在他们的逐步发展的能力范围内,使他们能够知晓并赞同与他们相关的决定。他们需要了解其权利以及如何获得补救的办法的信息。

潘谢里强调,儿童应能够在他们的权利遭到侵犯的情况下提出法律诉讼,他们还应该得到保护,免受操纵、骚扰、报复或恐吓,而所有相关职业人员必须有保护儿童权利及其需求的知识和技能。

潘谢里指出,各国法制体系应该加强能力,妥善解决儿童或代表儿童所提出的申诉。她还指出,对儿童友好的司法制度意味着理解并尊重儿童的权利以及他们所处的脆弱境况,无论他们作为受害者、证人或申诉人与法制机构联系时,或在接受护理、监护和保护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