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大通过决议 强调各国应在数字时代确保尊重隐私权

联合国图片/Devra Berkowitz
联合国图片/Devra Berkowitz

联大通过决议 强调各国应在数字时代确保尊重隐私权

联大12月19日一致通过由巴西和德国共同提出的题为“数字时代的隐私权”决议草案。 决议强调,隐私权是民主社会的基础之一 ,非法或任意监控通信以及收集个人数据是侵犯隐私权和言论自由权利的行为,背离民主社会的信念。

决议呼吁各国尊重并保护隐私权,包括数字通信方面的权利。决议指出,网下享有的各种权利,包括隐私权也应该在网上得到保护,这是联合国首次对此项人权予以认可。

决议指出,尽管对公共安全的关注可证明收集和保护某些敏感信息的合理性,但各国必须确保充分遵守其按照国际人权法所承担的义务,对通信的监控和截获,包括对通信的域外监控和截获以及个人数据的收集,尤其是在大规模进行时,对行使和享有人权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决议重申,各国必须确保为打击恐怖主义而采取的任何措施须符合本国按照国际法,尤其是国际人权法、难民法和人道主义法承担的各项义务。

决议吁请各国审查其涉及通信监控和截获以及个人数据收集的程序、做法和立法,并建立有效的国内监督机制,以确保在相关实施过程中的透明度并接受问责。

决议还要求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向人权理事会和联大就各国国内及域外监控和截获数字通信以及收集个人数据过程中保护和促进隐私权问题提交一份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