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基文秘书长欢迎以色列决定接受人权理事会第二轮国别人权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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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基文秘书长欢迎以色列决定接受人权理事会第二轮国别人权审议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国别人权审查工作组第17次会议日内瓦当地时间10月29日开始对以色列人权状况进行审查。这是该国第二次接受国别人权审查工作组的审议,也是自去年3月宣布断绝与人权理事会关系后首次与之进行合作。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当天对这一积极的举动表示欢迎。

秘书长发言人内西尔基29日在纽约总部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表示,潘基文欢迎以色列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合作,并决定就该国的人权现状与问题参加新一轮的普遍定期审议。

内西尔基说,“此举涉及到一些国际领导人的努力,包括人权理事会主席在整个理事会的支持下亲自做出的个人努力,而且是通过建设性、双方愿意和跨区域的方式最终达成的。同时,潘基文秘书长本人也向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及其他政府高级官员强调了以色列重新参与普遍定期审议机制的重要性。作为一个合作和普遍的进程,该机制有助于国际社会以公平和公正的方式对世界上所有国家的人权状况都一视同仁地进行评估。潘基文秘书长期待以色列借助此次契机,与人权理事会开展富有成果的对话与交流。”

去年3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曾通过决议,准备向巴以地区派遣一个独立调查团,对包括东耶路撒冷在内的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上犹太人定居点的修建情况进行调查,并评估巴勒斯坦民众人权受侵害的情况。以色列政府随即表示强烈抗议,拒绝与联合国调查团合作,并宣布断绝与人权理事会的关系。

普遍定期审议制度是联合国大会于2006年3月通过决议确立的,是用来提醒各成员国有责任全面尊重并实施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义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最终目标是改善各国的人权状况,并设法解决在任何地方发生的侵犯人权事件。人权理事会于2011年10月完成了对所有193个联合国成员国人权记录的第一轮审议。以色列曾在2008年首次接受普遍定期审议。

于本月21日开幕的人权理事会国别人权审查工作组第17次会议将于11月1日结束,期间共有以色列、中国、沙特、塞内加尔、尼日利亚、墨西哥等15个国家接受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