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报告员:伊朗人权状况依然严峻 政府改革应着重解决司法及人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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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报告员:伊朗人权状况依然严峻 政府改革应着重解决司法及人权问题

联合国伊朗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沙希德10月24日指出,尽管伊朗当局近来以积极的姿态进行初步改革,但该国法律与国际人权法标准之间的差距仍然阻碍伊朗在人权领域取得进展。

联合国伊朗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艾哈迈德•沙希德(Ahmed Shaheed)24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伊朗新一届政府酝酿中的改革行动应当朝着解决该国司法体系的整体问题以及一些联大及联合国人权机构所指出的危害基本人权的长期政府实践的方向努力,这些问题涉及公民享有言论、结社和宗教集会自由,以及享有生命和接受公正自由审判的权利等。

沙希德说:“这些法律包括伊朗1996年颁布的《新闻法》、《计算机犯罪法》、《伊斯兰刑法》等。其中《伊斯兰刑法》规定对某些非致命罪行处以死刑,例如与毒品相关的犯罪;此外,该法案还保留了一些残忍和不人道的惩罚措施,例如截肢和石刑。我还强调了伊朗《家庭保护法》所存在的问题,该法律允许男性与养女通婚,且女方可以是年仅十几岁的少女。”

沙希德表示,人权高专办对今年6月刚刚当选的伊朗总统鲁哈尼就该国法律及人权问题进行改革所释放出的积极信号表示欢迎,目前伊朗当局也已采取了一些步骤与他本人进行接洽。沙希德表示,他希望在今后几个月中,双方能够就朝着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的方向继续努力。

沙希德此前一天在向联大主管社会、人权、人道主义及文化等问题的第三委员会提交的一份最新报告中指出,目前伊朗在人权方面令人深感不安的问题包括:死刑数量不断增多,继续实行截肢和笞刑,任意逮捕和拘留,酷刑和虐待,对媒体专业人员、人权维护者、律师和反对派活动分子及宗教少数群体实施的严格限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