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高专对伊拉克短时间密集实施死刑表达严重关注

media:entermedia_image:f5538a04-6194-42a3-85e6-a7b46fc7a87e

人权高专对伊拉克短时间密集实施死刑表达严重关注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10月11日在日内瓦举行的记者会上通报说,在10月9日和10日两天,伊拉克当局以恐怖主义的罪名,对至少42人实施了死刑,其中包括一名妇女。人权高专办呼吁伊拉克政府立即停止执行所有死刑,并对据信在死刑犯名单上的数百人的判刑进行重审和减刑。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表示,伊拉克在2012年和2013年都曾实施过大规模的死刑。人权高专皮莱曾对此表达关注,强调伊拉克的司法体系存在的严重缺陷都不能允许它实施哪怕是非常有限度的死刑,更何况是在一个短时间内处死几十人。

高专办表示,伊拉克当局的行为不仅不人道,而且还很有可能违反了国际法。此外,实施死刑削弱了在该国建立更加稳定和减少暴力社会的努力。高专办对于最新死刑在10月10日“反对死刑国际日”这一天予以实施尤其感到震惊。

人权高专办指出,伊拉克政府坚持认为,它所处死的都是犯有恐怖主义罪行或是对平民实施严重犯罪行为的个人。这些人全部是根据《反恐法》而被判处有罪的人。人权高专办认为,用死刑来阻遏恐怖主义的辩称显然存在谬误,在实施死刑数量出现戏剧化和惊人的增长的同一时期,伊拉克(民众在暴力事件中)的伤亡率也在一同攀升。

统计显示,2010年伊拉克有18人被实施死刑;2011年这一数字上升到67人;2012年又上长到123人;而今年截至目前伊拉克当局已对140人实施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