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权利委员会:叙利亚化武事件是一起严重违反《儿童权利公约》的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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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权利委员会:叙利亚化武事件是一起严重违反《儿童权利公约》的暴行

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8月26日发表声明,对叙利亚首都大马士革郊区使用化学武器的指称表示关注,称事件“令人震惊”,是一起严重违反《儿童权利公约》的暴行,并敦促追究肇事者责任。

儿童权利委员会主席基尔斯滕•桑德伯格(Kirsten Sandberg)表示,这一“悲惨而可怕”的事件导致300多人死亡,其中有不少是儿童。事件显示出随着叙利亚冲突的不断深化,儿童的权利如何受到侵犯,包括最重要的生命权。

据统计,自叙利亚冲突爆发以来,已有超过7000名儿童被杀,更多的儿童受伤。

桑德伯格指出,被指化武事件的责任人以及其他对叙利亚儿童犯下罪行的肇事者都应当被追究责任。委员会加入人权高专皮莱此前的呼吁,要求叙利亚冲突各方停止以平民为目标的袭击行为。

桑德伯格表示,委员会还将在9月16日举行的下一届会议上对叙利亚儿童的情况进行评估。

由18名独立专家组成的儿童权利委员会,其职责是监督《儿童权利公约》缔约国履行公约义务的情况。1990年生效的《儿童权利公约》,目前已获得193个国家的批准,是世界上最广为接受的公约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