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高专办:巴林《反恐法》新修订案可能有悖国际人权法准则

人权高专办:巴林《反恐法》新修订案可能有悖国际人权法准则

巴林抗议者  劳工组织图片
巴林王国的国民议会早些时候举行特别会议,就该国2006年出台的关于保护社会免受恐怖行为之害的《第58号法》进行审议,并建议加强相关惩罚措施。7月31日,当局颁布皇家法令,同意按照相关建议对法案进行修订。联合国人权高专办8月6日就此发表声明,称新法案中更为严苛的惩戒措施有可能违反国际人权法准则,需要进行调整。

人权高专办发言人普伊莉(Cécile Pouilly)6日在日内瓦举行的记者会上向媒体指出,对于巴林当局修订2006年《反恐法案》、进一步加强惩罚力度之举,人权高专办表示关切。虽然承认各国有责任维护法律和秩序,但人权高专办提醒当局任何措施都应尊重国际人权标准。根据巴林国民议会提供的修订建议,针对实施或煽动恐怖主义行为的嫌疑人,其拘禁时间将大幅增加;一旦定罪,其公民身份将被完全剥夺。

普伊莉说,“人权高专办重申,国籍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受到《世界人权宣言》的保护,其第15条明确规定:任何人的国籍不得任意剥夺。任何依照法律规定剥夺国籍之举必须符合相关程序性和实质性的标准,包括罪罚相当的对称性原则。此外,我们对任意剥夺国籍的另一个关切是,此举可能导致无国籍人员的增加,并为保护相关个人人权的工作带来严重后果。”

普伊莉表示,巴林议会在修订建议中强调,“基本自由、尤其是意见自由,不应受到在执法和人权保障之间保持平衡的影响”,人权高专办对此表示欢迎。但与此同时,人权高专办注意到,新的反恐法修订案中包括禁止在首都麦纳麦举行静坐、集会和示威游行等公共活动的条款,联合国方面对此表示关注,呼吁巴林政府全面遵守其对国际人权法所作出的承诺,其中包括尊重言论、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并同时敦促所有示威者以和平方式行使这些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