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贸易条约》在联大终获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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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贸易条约》在联大终获通过

联合国大会4月2日以154票赞成、23票弃权、3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武器贸易条约》,为监管八个类别的常规武器国际贸易制定了共同国际标准。至此,围绕《条约》草案内容存在的纷争终于告一段落。按照规定,《条约》将在获得第50个缔约国批准的90天后正式生效。

在当天的表决中,朝鲜、伊朗和叙利亚维持了此前在《武器贸易条约》谈判会议上的立场,认为《条约》草案存在重大缺陷,投了反对票。中国、俄罗斯等投了弃权票。

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王民大使表示,中国弃权的主要原因是对《条约》的通过方式感到关切。他指出,对最后谈判会议主席提交的《条约》最后案文,中方可以支持据此协商一致达成《条约》。中方不赞成在联大强行达成事关国际安全及各国安全的多边军控条约,对这种做法可能成为今后多边军控谈判的不良先例感到十分担忧。中方应坚持通过谈判,以协商一致方式达成各方都能接受的条约,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条约将来得到普遍支持和有效落实。令人遗憾的是,上述《武器贸易条约》决议案未能解决中方上述关切,因此中方对决议草案投了弃权票。

2006年底,联大通过决议,提出了制订《武器贸易条约》的建议。此后,条约谈判会议筹备委员会召开多次会议,就议事规则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2012年7月,联合国《武器贸易条约》谈判大会召开,但包括美国、俄罗斯、中国在内一些主要国家表示需要更多时间对条约最终草案进行考虑,致使条约谈判大会未能取得成果。

3月18日至28日在纽约总部举行的《条约》最后一次谈判会议上,由于朝鲜、伊朗和叙利亚的反对,《条约》未能以协商一致的方式通过,导致谈判会议再次无果而终。

支持《条约》的国家随后决定,将草案提交联合国大会重新审议和表决,和谈判会议所需的所有国家一致通过不同的是,草案在联大只需获得简单多数即可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