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专家工作组对突尼斯新宪法草案中有关妇女权利的漏洞表示关注

联合国专家工作组对突尼斯新宪法草案中有关妇女权利的漏洞表示关注

media:entermedia_image:78b0e749-66d4-46f3-b1d9-3c8b07be61e6
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工作组1月14日对突尼斯新宪法草案中可能危及妇女平等权利的漏洞以及含糊不清的用词表示关切,工作组就此呼吁突尼斯政府在制宪工作中确立更为有力的保护两性平等及不歧视条例,并采取临时特别措施,以促进妇女在各个方面的参与。

联合国消除法律上和实践中对妇女歧视问题工作组(Working Group on the issue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 in law and in practice)在当天发表的一份声明中指出,虽然正在拟定中的突尼斯宪法草案第二版对男性和女性之间的平等予以承认,但却没有明确阐明禁止基于性别的歧视,而且对侵权行为缺乏补救措施。

声明指出,制定中的突尼斯新宪法被视为对以往的一些不公正和不平等进行纠正,确保包括妇女权利在内的已经取得的成果并进一步推动公正、民主和人权的工具。

工作组就此呼吁新宪法规定采取临时特别措施,以加快妇女参与各个领域生活的步伐。工作组负责人卡马拉•钱德拉基拉纳(Kamala Chandrakirana)表示,此举将有助于进一步澄清新宪法中男女平等的相关条例。

此外,工作组注意到新宪法并未就今后建立专门机制,以监督落实女性平等权利并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做出规定,并就此建议突尼斯当局采取包括建立一个专门的性别平等制宪机构在内的措施对此予以补救。

据报道,2012年 8月1日突尼斯国民制宪会议下属的权利和自由委员会获得通过了新宪法草案的第27条,该条例明文规定“国家承诺保护女性权益,所依原则是女性在家庭内是男性的补充和配合者”。尽管该草案尚未正式获得议会的通过,但突尼斯许多机构认为,草案获得委员会的通过已经是一种危险的社会倒退。

突尼斯于1956年首次在法律上承认女性和男性地位平等,并废除了一夫多妻制,准许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