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麦隆歧视同性恋政策不改弦易辙 人权高专表示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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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麦隆歧视同性恋政策不改弦易辙 人权高专表示关切

人权高专办11月16日对有关喀麦隆骚扰、恫吓、逮捕和监禁被怀疑具有同性恋倾向的人的报告表达关切。高专办呼吁喀麦隆采取行动,纠正法律条文中将同性恋视为犯罪行为的错误做法。

人权高专办表示,现行喀麦隆刑法将同性性关系确认为犯罪行为,量刑可以达到5年监禁并处以罚款。人权高专办表示,此项法律与国际法和喀麦隆政府的人权承诺相抵触,违反了该国国际人权承诺和隐私权以及不受歧视的自由权利,而这两者均受到《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保护。

人权高专办表示,喀麦隆的法律虽然只指性行为,但在实践中却将其以扩大化的方式加以运用,对那些在外表、举止、讲话方式或一般行为存在同性恋疑点的人加以惩处。有些人仅仅因为对同性发了一条“我爱你”的信息就遭到起诉。某些男性由于形象过于柔弱便遭到怀疑。

人权高专办同时对勇于维护同性恋者权利的人士和组织遭到无端的骚扰、恫吓表示关切。高专办指出,喀麦隆政府有义务为这些维权人士和组织提供保护。

人权高专办还特别对喀麦隆最新刑法修改草案将同性恋与非自愿性行为和恋童癖列为同一犯罪类别表示特别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