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专家审议中国执行《残疾人权利公约》情况的报告

联合国专家审议中国执行《残疾人权利公约》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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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9月19日在日内瓦举行特别会议,审议中国执行《残疾人权利公约》情况的最新报告,并就相关问题与中方代表进行互动对话。

中国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王乃坤当天在陈述发言中指出,自2008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公约》生效以来,中国政府忠实履行《公约》各项义务,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采取立法、行政和其他各项措施,保障和促进《公约》所载各项权利逐步得到实现。

王乃坤说,中国政府近年来修订通过了包括《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在内的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以全面加强保障残疾人权利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同时,中国将“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未来5年“残疾人生活普遍达到小康,生存和发展状况显著改善”的总目标。此外,中国积极建立健全残疾人保障体系。到2011年底,1000多万城乡贫困残疾人已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超过1170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明显提高,近60%的残疾学生融入普通学校就读。然而,中国残疾人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和障碍,残疾人事业发展任重道远。

在当天举行的互动对话会上,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的专家就中国农村地区残疾人权利保护、残疾人参与司法改革和政策制定、残疾儿童教育、残疾劳动力剥削以及收养遗弃残障儿童等问题同中方代表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并鼓励中国政府在相关领域进一步采取切实行动。

2006年12月,第61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残疾人权利公约》,这是人类历史上首部为保护残疾人权利而专门制定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明确规定了残疾人参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以及公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权利,强调缔约国有责任和义务保障和促进残疾人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切实享有各项人权、尊严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