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全面保护视听表演者版权的《北京条约》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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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全面保护视听表演者版权的《北京条约》获得通过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6月26日宣布,在当天闭幕的的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上,《视听表演北京条约》(Beijing Treaty on Audiovisual Performances)正式通过。该条约是首个全面保护视听表演者版权的国际公约。

来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22个成员国的谈判代表,26日在北京签署了以条约最后一轮谈判的承办城市命名的《视听表演北京条约》。

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Francis Gurry)对《北京条约》长达12年之久的谈判进程,最终在北京圆满画上句号表示赞赏,称条约的通过为国际版权史上的重大进展。

高锐说:“此次外交会议的成果对于表演者来说是一个良好的成果,而表演者是一个成功创意经济的关键组成部分;会议的成果对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来说是一个良好的成果;《北京条约》是知识产权组织过去多年来制定的首个具有实际意义的公约;会议的成果对于多边主义来说也是一个良好的成果,在多边主义的框架下,国际协议是一种稀缺物品。此次会议取得成功以及条约的顺利通过主要归功于良好的意愿和承诺以及建设性的参与和合作。”

高锐表示,他希望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继续将优良的“北京精神”发扬光大,推广到该组织其他重要工作领域。高锐还对中国政府以及北京市为此次外交会议所做的杰出组织工作表示赞许。

来自156个成员国、6个政府间组织和45个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参加了此次为期7天的知识产权组织外交会议,是同类会议与会人数最多的一次。会议闭幕时,共有48个国家签署了《北京条约》,《条约》将在30个国家批准后正式生效。

《北京条约》除可让电影演员及其他表演者的经济权利将得到加强外,还可以为其劳动提供额外的收入。条约将能让表演者得以与制作者分享视听制品在国际上的创收。而且还将让表演者享有精神权利,以防止发生不在表演上署名或加以歪曲利用的现象。

重要的是,新条约将为保护表演者提供更清晰的国际法律框架,从而巩固表演者在视听产业中岌岌可危的地位。条约还将第一次让表演者在数字环境中受到保护,亦将有助于维护表演者的权利,避免其表演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被用于电视、电影和录像等视听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