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专家:实现国家认同或民族认同不应利用“国教”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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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专家:实现国家认同或民族认同不应利用“国教”概念

联合国宗教或信仰问题特别报告员比勒费尔特(Heiner Bielefeldt)今天在人权理事会上发言表示,国家对某些宗教或信仰团体赋予的特殊地位决不能用于民族认同政治目的,因为这可能会对属于少数群体的个人的处境造成不利影响。

比勒费尔特表示,应当明确区分国家“承认”概念的不同含义,以免产生可能的误解,给落实宗教或信仰自由造成负面影响,甚至削弱其作为一项普遍人权的地位。他强调适用 “国教”的概念在很大程度上会给宗教少数群体造成不良影响并进而对其成员构成歧视。

比勒费尔特呼吁各国确保所有人都能在其固有的尊严得到尊重的基础上享有思想、良心、宗教或信仰自由。他指出,作为一项人权,对宗教或信仰自由加以尊重并不取决于行政登记程序,因为它拥有人权的地位,先于并独立于国家的任何批准行为。

比勒费尔特认为,宗教或信仰自由是一项个人权利,可以单独行使或与他人一起行使。因此,获得法人地位的登记程序应当快捷、透明、公平、包容和不能加以歧视。如果各国决定提供与特定的财政特权和其他特权有关的特殊地位,应确保这种特殊地位不会构成对信奉其他宗教或信仰者的法律上或事实上的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