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马两国就难民互换达成协议 难民署呼吁切实执行保护措施

澳马两国就难民互换达成协议 难民署呼吁切实执行保护措施

罗辛亚族难民
澳大利亚和马来西亚两国政府7月25日在吉隆坡签署了一项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马来西亚将接收800名非法偷渡进入澳大利亚的庇护寻求者;作为交换,澳大利亚将对4000名已经在马来西亚注册的难民进行安置。联合国难民署当天就此发表声明,强调协议中提到的对难民和庇护寻求者进行保护的相关原则必需在实践中得到切实执行。

难民署当天发表的声明称,澳大利亚和马来西亚两国政府在签署协议前就相关问题与之进行了咨询和磋商,难民署对此表示肯定。根据协议,来自马来西亚的4000名难民将在未来四年时间里在澳大利亚得到重新安置。难民署对此表示欢迎,称其为协议中的积极举措。

声明指出,联合国难民署一贯主张对乘船非法入境的庇护寻求者的安置工作应该在澳大利亚国内完成;这符合国际惯例。此次由澳、马两国政府双方制订的新协议则采取了不同的途径,对特殊的国内和区域性的难民及移民问题做出了反应,其中包括打击人口贩卖、防止更多人在偷渡途中丧生等。

声明同时强调,此份协议以及有关协议执行的指导方针中都包含有重要的保护和保障原则,其中包括遵守《关于难民地位公约》中相关“不驱回”(non-refoulement)原则、寻求庇护的权利、家庭团聚和儿童最佳利益原则等;要求为庇护寻求者提供人道的接待条件,保护其不受任意拘禁,在找到持久解决办法前获得合法滞留地位,以及接受教育、获得卫生保健和就业的权利等。

难民署表示,目前该协议所面临的关键考验就是澳大利亚和马来西亚两国将如何将其付诸实践,特别是在互换工作正式启动前,如何对庇护寻求者的脆弱性进行有效评估的问题。难民署将继续对相关进程予以监督和审查,并与有关各方保持接触,确保难民和庇护寻求者的权益能够真正得到尊重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