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奥坎波:利比亚当局在执行逮捕令方面负有主要责任

检察官奥坎波:利比亚当局在执行逮捕令方面负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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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奥坎波28日在罗马就法庭前一天决定对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等三人签发逮捕令后发表谈话指出,虽然利比亚不是《罗马规约》的缔约国,但作为联合国的会员国,利比亚应该遵守安理会1970号决议,与国际刑事法庭和检察官进行充分合作,在执行逮捕令方面负有主要责任。

奥坎波指出,法庭将就其作出的决定通知位于的黎波里的利比亚政府;在执行逮捕令方面,卡扎菲圈内人士是一种选择:他们可以成为问题的一部分,将来受到起诉,他们也可以成为解决问题的一部分,与其他利比亚人民一起共同制止犯罪;第二种选择是,全国临时委员会已经表示,愿意执行逮捕令。

奥坎波还指出,安理会1973号决议授权的多国部队没有执行逮捕令的具体任务,法庭也没有要求他们这样做。

奥坎波强调,卡扎菲不能再继续掌权袭击受害者;如果卡扎菲抵达《罗马规约》 缔约国境内,当事国应将其逮捕。奥坎波表示,检察官办公室将继续调查利比亚自2011年2月15日以来发生的其他犯罪案件,特别是被指称的强奸和掩盖犯罪的行为,并准备将来在现有案件的基础上提出新的指控。

国际刑事法庭27日对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其子赛义夫以及该国情报部门负责人赛努西三人发布了逮捕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