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权利公约》通过20周年:人权高专强调侵犯儿童权益现象依然存在

《儿童权利公约》通过20周年:人权高专强调侵犯儿童权益现象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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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10月8日在日内瓦举行的《儿童权利公约》通过20周年纪念活动上发表讲话指出,这一公约得到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参与和认同,尽管如此,暴力、性虐待和剥削、贩卖儿童和强迫劳动等严重侵犯儿童权益的现象时至今日仍继续存在。

皮莱还指出,女童、残疾儿童、少数族裔和土著儿童、流浪儿、触犯法律的儿童、成为难民和移民儿童等弱势群体往往成为多重歧视的受害者。

人权高专敦促各国认真考虑如何加速和加强落实公约,确保公约中规定的各项儿童权利得到保护。

第44届联大于1989年11月20日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目前《公约》共有193个缔约方,基本实现全球普遍参与。

《公约》的54项条款和两个《任择议定书》详细规定了所有儿童都应拥有的基本人权:生存权;充分发展权;免受有害影响、虐待和剥削权;充分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权。《公约》的四项核心原则是不歧视;致力于实现儿童的最大利益;生命、生存和发展权利;尊重儿童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