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基文强调依靠三大支柱落实保护人民免遭战争罪等方面的责任

潘基文强调依靠三大支柱落实保护人民免遭战争罪等方面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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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领导人在2005 年的世界首脑会议上一致申明,每一个国家均有责任保护其人民免遭灭绝种族、战争罪、族裔清洗和危害人类罪之害。7月21日,潘基文秘书长就此向联大提交了一份报告,强调依靠三大支柱战略来落实保护责任。

报告指出,第一支柱是国家的保护责任。国家始终有责任保护其居民,无论是否其国民,防止居民遭受灭绝种族、战争罪、族裔清洗和危害人类罪之害,防止他们受到煽动。防止煽动对于有效及时实施预防战略至关重要。

第二支柱是国际援助和能力建设。国际社会应承诺协助各国履行其义务,这是为了利用会员国、区域组织和次区域组织、民间社会和私营部门的合作,同时发挥联合国系统的体制力量和比较优势。

潘基文表示,第二支柱虽然经常受到学者和决策者的忽视,但对于订立能得到一致适用和广泛支持的政策、程序和做法至关重要。在第一和第二支柱的基础上进行预防,是成功推行保护战略的一个关键要素。

第三支柱是,在一国显然未能提供这种保护时,会员国有责任及时、果断地作出集体反应。潘基文指出,要作出有理性、适度、及时的反应,可动用联合国及其伙伴所掌握的各种工具。这些工具包括《联合国宪章》第六章规定的和平措施、第七章规定的强制性措施和第八章规定的与区域和次区域安排的协作。在最佳行动方针确定过程和执行过程中,必须充分尊重《宪章》的规定、原则和宗旨。

报告指出,如果这三大支柱长短不一,保护责任的架构就会不稳定,就会向一边倾斜,岌岌可危。同样,除非三大支柱都很坚固,否则这个架构就有可能破裂倒塌。三大支柱都必须随时可供使用,先后无固定次序,在实施及早灵活反应战略时尤其如此。

潘基文表示,现在将保护责任的构想付诸实践的时机已经成熟,他期待与会员国进行建设性的互动对话,讨论他在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共同致力于为世界各地的民众创造更安全、更有保障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