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理事会按照普遍定期审查机制审议中国人权状况

人权理事会按照普遍定期审查机制审议中国人权状况

人权理事会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2月9日按照普遍定期审查机制对中国的人权状况进行了审议。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李保东大使在会上发言时表示,中国高度重视接受审议。

李保东说,中国政府派出了高级别、跨部门的代表团参加审议,愿以开放、坦诚和负责任的态度与各方开展对话。

李保东在会上介绍了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情况。他表示,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人权事业取得全面进步,促进和保护人权已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人权理事会工作组及参加会议讨论的观察员们就经济危机带来的挑战、中国在扩大社会服务政策方面的战略、在提高区域与国际层面上人权问题对话方面已经或计划采取的措施、在提高劳动权利和移民工权利方面的努力、为保障智残人士权利而开展的努力、在避免童工现象方面采取的措施、难民保护、新闻自由等诸多问题向中国代表提出了质询。

2006年3月,联大通过建立人权理事会的决议,以取代已经运行了50多年的人权委员会。

2007年6月,人权理事会通过了关于建章立制问题的一揽子方案,其中最重要之处是确立了普遍定期审查机制,即利用普世及平等的参数及标准对所有成员国的人权状况进行定期综合审查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