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大及安理会选出五名国际法院法官

联大及安理会选出五名国际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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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国际法院的十五名法官中有五人的任期将于2009 年2 月5 日届满,联大及安理会本周就此举行了选举,两名现任法官获得连任,来自英国、巴西和索马里的三名新法官获选从2009年开始出任为期九年的国际法院法官。

任期即将于明年2月到期的两名现任法官、来自法国的亚伯拉罕(Ronny Abraham)和来自约旦的哈苏奈(Awn Shawkat Al-Khasawneh)在星期四的选举中成功获选连任。

来自英国的格林伍德(Christopher John Greenwood)、来自巴西的特林达德(Antônio Augusto Cançado Trindade)以及来自索马里的优素福(Abdulqawi Ahmed Yusuf)是本次新当选的法官。

于1946年在荷兰海牙成立的国际法院为联合国主要的司法机构,负责依国际法解决国家之间的法律争端,并对联合国各机关和专门机构向其提出的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

国际法院共有十五名法官,每三年改选其中的三分之一。这十五名法官必须全部来自不同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