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将两项互联网知识产权条约的适用延伸到香港特区

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将两项互联网知识产权条约的适用延伸到香港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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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星期五表示,中国决定从10月1日开始将两项重要的互联网知识产权条约的适用范围扩大到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的创作者将怀有更大的信心在互联网上使用和控制他们的产品。请听联合国电台记者李茂奇的报道。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星期五表示,从今年10月1日开始,《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IPO Copyright Treaty)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IPO Performances and Phonograms Treaty)将对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适用,这是基于中国政府最近做出的决定。知识产权组织对此表示欢迎,并表示香港特区的创作者将对在当今这个数字化时代传播和控制自己的作品具有更大的信心。

《版权条约》和《表演者和录音制品条约》是两项使国际知识产权体系及相关权利更适应互联网和数字时代挑战的重要国际条约,中国2007年7月加入这两项条约时表明,根据香港特区和澳门特区的基本法,中国政府决定这两项条约将不适用于香港和澳门。

《版权条约》和《表演者和录音制品条约》于1996年达成,并分别于2002年3月和5月生效,迄今有67个国家加入了《版权条约》,66个国家加入了《表演者和录音制品条约》。这两项条约通过确保数字化产品的质量和真实性,对于推动互联网、电子商务、文化及信息产业的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并使得创作者、表演者和音像产品的制作人及相关产业能够从他们的才华、创造性和投资中获得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