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事务委员会对英法对待恐怖主义嫌疑人的做法表示关切

人权事务委员会对英法对待恐怖主义嫌疑人的做法表示关切

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总部所在地万国宫
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星期五对英国和法国对待恐怖主义嫌疑人的做法表示关切。这些嫌疑人在被拘禁后不能立即获得法律代理人,或者在得不到起诉的情况下被长期拘禁。

在法国,恐怖主义嫌疑人被警方拘禁72小时之后才被允许与律师见面。在英国,政府可对恐怖主义嫌疑人实施28天的拘禁而不必提出指控。人权事务委员会指出,这样的做法违反了《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委员会成员之一伊万•希勒(Ivan Shearer)表示,尽管恐怖主义的威胁使得各国政府需要采取一些特别的处理措施,但《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缔约国在处理恐怖主义嫌疑人时,有责任按照公约的规定通过特定的程序提出免受部分条款约束的请求。

希勒指出,如果普通的法律不足以应付这些案件的话,缔约国可以按照《公约》第四条的规定行使权利,提出在有限的期间内出于一些特定的原因需要采取一些特殊的处理措施,此后,人权事务委员会将考虑这些处理措施是否必要以及其程度是否适当。但英国没有按照规定向联合国秘书长提出需要实施长期拘禁的声明。

在讨论法国的情况时,人权事务委员会对大量的非法移民和寻求庇护者被拘禁以及执法官员粗暴对待外国公民的做法表示关切。委员会敦促法国审核其有关外国公民的拘禁政策,并建立起监督和防范执法人员滥用权力的体系。

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是根据《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设立的监督《公约》执行情况的条约机构。委员会由18名独立专家组成。缔约国在公约对其生效一年内应向委员会提交首次报告。以后每五年提交一次有关进一步情况的报告。委员会不是司法机构,其意见不是“判决”,对有关缔约国没有拘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