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大选出人权理事会十五个理事国

联大选出人权理事会十五个理事国

media:entermedia_image:b3c440b6-738f-4f0f-a8c5-7e5b0e7b9024
联大星期三投票选出了人权理事会总共47个席位中的15个席位,这些理事国的任期为三年。在争夺激烈的西欧组,法国和英国分别以123票和120票的微弱优势获选连任,西班牙以119票落选。

此外,非洲地区的四个席位由赞比亚、加纳、布基纳法索和加蓬获得;亚洲地区的四个席位由日本、巴林、韩国和巴基斯坦获得;东欧地区当选的是斯洛伐克和乌克兰;拉美和加勒比地区当选的是智利、巴西和阿根廷。

2006年3月15日,第60届联大通过决议设立人权理事会,以取代先前的人权委员会。

人权理事会成员构成以公平地域分配为基础,成员任期为三年,连续两任后须间隔一年方可寻求新任期。由于成员任期应间隔错开,因此,在2006年选出的首届47名成员中,有14名成员的任期为一年,15名成员的任期为两年,18名成员的任期为三年,它们任期的长短是当时通过抽签的方式决定的。

人权理事会成员由联大投票产生,候选国必须获得全体会员国的过半数(97票)支持方能当选。在选举理事会成员时,联大会考虑候选国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所作的贡献,及其在这些方面自愿做出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