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高专办:许多国家仍存在歧视妇女的法律

人权高专办:许多国家仍存在歧视妇女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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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事务高专办委托开展的一项研究显示,尽管许多国家一再承诺修改或废除歧视妇女的法律,但它们并未真正履行承诺,这样歧视性的法律仍广泛存在。

报告指出,1995年在北京召开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各国政府承诺将取消任何存在性别歧视的法律,然而时至今日,占世界人口半数以上的女性仍继续遭受着得到国家支持和宽恕的歧视。

报告指出,目前仍有53个国家尚未将婚内强奸定为非法,在遗产继承方面的法律也偏袒男性。

而且,许多国家对于合法婚龄的规定也使女性处于劣势。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女性在达到14岁或16岁后就可以结婚,而对男性的年龄要求为18岁或21岁。因此,女性早婚的比例高于男性,这对她们接受教育的权利以及身体健康都可能造成影响。

报告建议人权理事会指派一名有关歧视妇女的法律方面的特别报告员,以便推动各国政府加快审核和消除存在性别歧视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