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权利公约》缔约国达到18个

《残疾人权利公约》缔约国达到1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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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发言人星期三表示,约旦星期二成为《残疾人权利公约》的第18个缔约国,只要再获得两个国家批准,这一公约就将正式生效。

联大2006年通过了《残疾人权利公约》(Convention of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2007年3月30日开放供各国签署。当缔约国达到20个时,公约将生效。

公约的核心内容是确保残疾人享有与其他任何人相同的人权,并能以正式公民的身分生活,从而能在获得同等机会的情况下,为社会做出宝贵贡献。

在《残疾人权利公约》通过之前,世界上还没有专门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国际公约。1993年的《残疾人机会均等标准规则》虽已成为各国立法的参照标准,但不像公约那样具有法律约束力。

这项公约的全文(中文)可从以下网站获得:http://www.un.org/chinese/disabilities/convention/convention.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