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南:人权理事国须超越国家和区域利益

安南:人权理事国须超越国家和区域利益

media:entermedia_image:8a03fc02-b9c7-4a3b-a4d1-e5b7c45f23ed
安南秘书长今天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开幕式上致词,呼吁各理事国超越国家利益和区域利益,兑现“维护最高人权标准”的承诺。

安南在通过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阿尔布尔(Louise Arbour)代为宣读的致词中说,对人权理事会提出批评的人过早地做出了评判。现在,各理事国应当趁为时不晚的机会采取实际行动,以证明那些遽下断语的批评者是错误的。

本月早些时候,美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博尔顿(John Bolton)曾公开批评人权理事会,说该理事会成立以来只知道谴责以色列,而不关注其他人权问题,“比(旧的)人权委员会还要糟糕”。

安南在今天的致词中说,自今年6月以来,人权理事会已经举行了3次关于中东冲突的特别会议和两次例行会议。他指出,在此期间,中东冲突的确出现了升级,人权高专阿尔布尔最近也考察了该地区。

但是,安南表示,他希望人权理事会在处理中东问题时保持公正,不要让这一个问题垄断理事会的议程,以免其他人权问题受到忽视。他还举出苏丹达尔富尔的局势作为人权理事会也应关注的其他重大人权问题的例子。

安南说,人权理事会各理事国,都是凭借本国的人权纪录和对维护人权最高标准的承诺当选的。因此,无论何时何地出现了侵犯人权的情况,各理事国都必须兑现承诺。

安南认为,理事会必须尽快建立有力的“全球定期审查”(Universal Periodic Review)机制,并首先审查各理事国自己的人权状况。

安南指出,国际社会必须面对的事实是,各国一方面是国际人权规范的集体捍卫者,另一方面也常常是这些规范的违反者。

安南指出,国际社会从理论上认识到、并且在实践中也越来越多地承认,维护法制不能完全指望一个国家的政府,无论这个政府是通过多么民主的选举产生的。政府的执法,必须受到独立机构的监督。

同样,一个政府间机构,包括人权理事会,如果不受任何监督而自行决断,也难以确保其所有决定都有利于保护人权。因此,人权理事会的任何创新举动,都应注意避免妨碍或破坏“特别程序”(Special Procedures)和人权高专办的独立性。

联合国人权“特别程序”包括一批特别工作组和特别报告员,他们有些负责监督一个国家的人权状况,有些负责监督一个领域的人权状况,例如酷刑、住房、宗教,等等。他们独立工作,向人权理事会递交有关人权状况的报告。安南今天说,“独立程序”是联合国人权系统中“皇冠上的明珠”。

安南同时还呼吁人权理事会防止分裂,保持团结。

人权高专阿尔布尔今天除了代安南秘书长宣读上述致词之外,也单独在人权理事会发表讲话,其中谈到了海地、中东、伊拉克、尼泊尔、斯里兰卡、达尔富尔等国家和地区的人权问题。

在谈到“全球定期审查”机制时,阿尔布尔指出,这个机制能否有效、能否成功,主要取决于当事国是否愿意开放接受真正的审查。

关于“特别程序”,阿尔布尔赞扬该程序在保护人权方面做出了出色的贡献。她还以智利为例,指出在智利结束暴政之后,“特别程序”极大地推动了该国人权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