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文化多样性公约生效所需批准国过半

保护文化多样性公约生效所需批准国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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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今天说,由于塞内加尔的批准,《保护和促进文化表达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 on the Protection and Promotion of the Diversity of Cultural Expressions)生效所需批准国的数量已经过半。

教科文组织说,塞内加尔11月8日成为批准这个《公约》的第16个国家。根据规定,这个《公约》在得到第30个国家批准3个月后将生效。

教科文组织说,该《公约》去年10月获得教科文组织大会通过,仅一年多就得到16个国家的批准,是该组织所有有关文化的国际公约中批准国数量增长最快的一个公约。

《保护和促进文化表达多样性公约》重申了成员国制定文化政策的主权,而促进国际合作则是该《公约》的核心。

教科文组织说,文化多样性应被视为“人类的共同遗产”,但同时也必须保护知识产权以鼓励创作。这个《公约》将使国际社会能够更好地保护古往今来的文化多样性。

教科文组织说,《世界遗产公约》(World Heritage Convention)、《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和《保护和促进文化表达多样性公约》,为国际社会保护文化多样性提供了一个有力的行动框架。

目前已批准《保护和促进文化表达多样性公约》的16个国家是:白俄罗斯、玻利维亚、布基纳法索、加拿大、克罗地亚、吉布提、危地马拉、马达加斯加、毛里求斯、墨西哥、秘鲁、摩尔多瓦、塞内加尔、多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