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专家:美国军事委员会法似违反人权义务

人权专家:美国军事委员会法似违反人权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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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专家施凯宁(Martin Scheinin)今天发表声明指出,美国总统布什本月签署的《2006年军事委员会法》(Military Commissions Act of 2006)在若干方面与美国根据国际人权法应当承担的国际义务不符。

联合国“打击恐怖主义时维护人权和基本自由特别报告员”施凯宁在日内瓦发表的这份声明中说,《2006年军事委员会法》的若干规定看来与《日内瓦公约》第三条的标准相抵触。

声明说,美国这个立法最严重问题之一是,美国总统不必提出任何指控,就有权宣布任何人、包括美国公民为“非法敌方战斗人员”(unlawful enemy combatant)。

声明指出,在国际人道主义法中,并没有“非法敌方战斗人员”这个术语。美国的这一法律规定,将导致被关押人员受到由军人组成的军事委员会的审判。

与此同时,声明指出,这些军事委员会受权审理罪行的范围,实际上已经超出了《日内瓦公约》对战争罪的定义。

声明还指出,《2006年军事委员会法》拒绝非美国公民(包括在美国的合法永久居民)在被押期间申请具有追溯力的“人身保护令”(writ of habeas corpus),这显然也不符合《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9条的规定。

人权专家施凯宁说,另一个让他感到关切的问题是,《2006年军事委员会法》规定,被告无权看到如被定为机密信息的、有助于开脱罪责的证据(exculpatory evidence)。施凯宁指出,这种规定会严重妨碍被告获得公平审判的权利。

声明指出,同样令人感到不安的是,自2001年9月11日纽约和华盛顿遭受恐怖攻击以来,美国在全球反恐行动中发挥着领头作用,而美国《2006年军事委员会法》很可能被其他国家在反恐行动中加以仿效。

施凯宁说,在他访问美国时,他还将与美方讨论其他令人关切问题,包括《爱国者法案》(Patriot Act)、美国移民法律和政策、秘密拘留中心、秘密空运被押者(rendition flights)、违反“不驱回”(遣返)规定以及拒绝承担领土外人权义务(extra-territorial human rights obligations),等等。

施凯宁是芬兰法学家,2005年被任命联合国人权特别报告员。特别报告员是联合国人权专专家;他们不领取联合国薪金,独立工作,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