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公约:绿色投资每年可达千亿美元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秘书处说,全球为防止气候变化而投向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每年可达1千亿美元,远超过发展中国家通过其他融资渠道所能获得的投资金额。
《气候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伊沃•德布尔(Yvo de Boer)在本周于沙特阿拉伯首都利雅得(Riyadh)举行的第一届“清洁发展机制”(CMD)国际会议上发言说,通过国际碳融资(carbon finance),发展中国家可望每年吸引到1千亿美元的投资。没有任何融资来源具有这种规模的潜力。
《京都议定书》(Kyoto Protocol)准许工业化国家在碳交易市场上,通过投资于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项目的方式履行其一部分减排义务。这一规定可帮助发展中国家减少排放,最终达到全面减少温室气体的目的。
《气候公约》秘书处说,《京都议定书》要求35个工业化国家和欧洲联盟委员会在2008-2012的第一个承诺期,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降低5%。
最近的科学研究和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5%的减排量远远不够。要遏止目前气候变化的趋势,全球必须到本世纪中期将排放量降低60%到80%。
德布尔指出,这60%到80%减排量中的一半,可以由工业化国家向发展中国家通过碳交易的投资来实现。
今年11月6日至17日,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United Nations Climate Change Conference)将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Nairobi)举行。各国将就《京都议定书》第二个承诺期的安排展开谈判。
德布尔说,如果2012年之后,碳交易的价值得以确保,“清洁发展机制”得以继续发展,则发展中国家获得的投资总额甚至还可能高于每年1千亿美元的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