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又有三国签署

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又有三国签署

上海
联合国秘书长发言人今天在午间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又有包括中国在内的三个国家签署了《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Convention on the Use of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s in International Contracts)。

发言人说,这个《公约》的目的,是在对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的情形中增强法律确定性和商业可预见性。今天签署这个《公约》的另外两个国家是新加坡和斯里兰卡。

《公约》于2005年11月23日由联大通过。《公约》要解决的问题包括:如何确定一方当事 人在电子环境中的所在地;电子通信的收发时间和地点;使用自动信息系统订立合同;确立电子通信和纸面文件(包括“原始”纸面文件)以及电子认证方法和手写签名功能上等同所使用的标准,等等。

目前已签署这个《公约》的另外三个国家分别是中非共和国(2月27日)、黎巴嫩(5月22日)和塞内加尔(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