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民署呼吁吉尔吉斯不要驱逐4名难民

难民署呼吁吉尔吉斯不要驱逐4名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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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难民署今天呼吁吉尔吉斯政府不要驱逐4名仍然被关押在吉尔吉斯斯坦的乌兹别克难民。

难民署说,在乌兹别克斯坦政府提出引渡要求后,吉尔吉斯斯坦已将这4名难民关押了将近一年。昨天(13)日,吉尔吉斯斯坦最高法院对这4个人的难民身份作出了否定的裁决。今年早些时候,另外3名难民也收到同样的否定裁决。

难民署说,吉尔吉斯斯坦最高法院的裁决是最终裁决,意味着当事人已无上诉可能。现在,他们等待着吉尔吉斯斯坦政府决定他们的去留。难民署对4名当事难民的命运“极其关切”。

难民署说,根据1951年《难民地位公约》的规定,难民署于2005年承认了这4名乌兹别克人的难民身份。难民署因此再次呼吁吉尔吉斯斯坦政府允许这4人继续在该国逗留,或者将其转交难民署重新安置。

难民署强调必须遵守“不驱回”(non-refoulement)原则。这个原则不允许强迫难民返回其原来的国家。引渡已被确认难民身份的人,将构成对《难民地位公约》的违反。吉尔吉斯斯坦是这个公约的缔约国。

难民署说,这4名难民是在2005年5月乌兹别克斯坦安集延暴力事件后逃到吉尔吉斯斯坦的,是当时约500名寻求庇护者的一部分。除了上面提到的少数人之外,其他人后来都被确认具备难民身份,并在当年7月和9月由难民署安排撤离吉尔吉斯斯坦,到其它国家获得紧急安置。

难民署对于吉尔吉斯斯坦政府遵守难民庇护原则的承诺表示赞赏,并愿意继续为之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