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建设和平委员会组织委员会选举产生

联合国建设和平委员会组织委员会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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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经过数轮投票,于今天完成了建设和平委员会组织委员会成员国的选举工作。

建设和平委员会组织委员会,由31个成员国组成。名额分配是:安理会理事国7席,经社理事会理事国7席,维和出资最多10国选5席,维和出兵最10国选5席,联大另外再选7席以平衡地区差异。

安理会当选国除了5个常任理事国之外,另外选出的2个国家是丹麦和坦桑尼亚。经社理事会7个理事国中,当选国家包括安哥拉、几内亚比绍和斯里兰卡。维和出资10大国中当选的是日本、德国、荷兰、意大利和挪威。维和出兵10大国中当选的是巴基斯坦、孟加拉国、印度、尼日利亚和加纳。

组织委员会是建设和平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制定该委员会的工作章程和制度。建设和平委员会是2005年12月20日联大和和安理会同时通过决议决定成立的。建设和平委员会的职能是帮助冲突国家从战争过渡到和平,并就战后的恢复工作提出咨询意见,重点将关注重建和体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