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德哥尔摩公约》开第二届缔约国大会

《斯德哥尔摩公约》开第二届缔约国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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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今天在日内瓦召开为期5天的第二届缔约国大会,约130个国家的代表将报告、听取并审查各国在执行《斯德哥尔摩公约》方面取得的进展。

2004年5月生效的《斯德哥尔摩公约》,要求缔约国采取措施消除首批12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其中包括农药和工业用化学品。这些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可以导致死亡、神经和免疫系统被破坏、癌症、生殖系统疾病和婴幼儿发育异常。

包括在《公约》中的第一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有12种,其中有九种是杀虫剂:艾氏剂(Aldrin)、可氯丹(chlordane)、滴滴涕(DDT)、狄氏剂(dieldrin)、二氯二苯三氯乙烷(dichloro-diphenyl-trichloroethane)、七氯(heptachlor)、六氯苯(hexachlorobenzene)、灭蚁灵(mirex)和毒杀芬(toxaphene),还有两种是工业用化学品:多氯联苯(PCBs)以及六氯苯(hexachlorobenzene,也被用作杀虫剂),及其无意中导致的副产品,特别是二恶英(dioxins)和呋喃(furans)。缔约国今后还将把更多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列入禁止名单。

《公约》秘书处说,这是《公约》生效以来,首次有机会对缔约国呈递的证据进行审查,以确定其各国的进展。根据公约规定,每个缔约国在签约后两年内,必须提交一个“国家行动计划”(NIP),确定行动重点和实施细则。然后,缔约国必须每两年报告一次“国家行动计划”的实施进展。

本次会议上提交“国家实施计划”报告的国家包括玻利维亚、布隆迪、埃及、日本、拉脱维亚、摩尔多瓦、纽埃、罗马尼亚和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

本次会议还将讨论使用滴滴涕控制疟疾的问题。虽然《公约》的最终目标是完全消除滴滴涕,但也认识到,在一些特定国家,还需要再继续使用滴滴涕几年,以保护其公民的健康。

本次会议还将讨论如何加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全球监控、技术支援、财政资源、责任追究和污染赔偿等问题。

《公约》秘书处说,全世界每一个人的身体里,或多或少都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所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都有四个特点:毒性很强、稳定持久、通过水和空气传播、在人类及野生动物的脂肪组织中积累。一个国家产生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可以通过水和大气传播到很远的其他国家。每个国家都应该根据自己国家的气候和社会经济状况制定遵守《公约》的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