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报告员吁对恐怖主义罪行更精确定义

特别报告员吁对恐怖主义罪行更精确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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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与反恐问题特别报告员曼弗雷德•沙伊希今天呼吁说,鉴于反恐必须符合人权标准,现在有必要对到底哪些罪行构成了恐怖主义作出更精确的定义。

沙伊希说,恐怖主义罪行的定义,应该仅限于致人死命的严重暴力或人质绑架行为。他指出,对于恐怖主义加以更精确的定义,可以缩小恐怖主义罪的适用范围,有利于对恐怖分子进行更集中、更准确、更有效的打击。

沙伊希今年2月16至23日对土耳其进行了考察,并于今天提出了考察报告。上述呼吁就是在这份考察报告中提出的。

报告对土耳其政府在保护人权方面做出的努力表示满意,指出土耳其政府加强了保护人权的培训工作、对酷刑采取了零容忍政策并改善了拘留所的关押条件,这些进步也得到土耳其民间社会的认可。

另一方面,特别报告员也指出了土耳其政府在保护人权方面的不足,包括缺乏对恐怖主义嫌犯所投诉的酷刑和虐待进行独立、公正调查的机制。他对土耳其关押恐怖主义嫌犯的地方缺乏人权团体或非政府组织监督制度也表示遗憾。

特别报告员还提醒说,虽然土耳其的“恐怖主义受害者赔偿法”是朝正确方向迈出的一步,值得世界各国借鉴,但这个法律只作出了物质赔偿的规定,对于如何帮助受害人恢复正常生活却没有涉及,因此不够全面。

沙伊希是芬兰一所大学的宪法及国际法教授兼人权研究所所长,于2005年8月8日被任命为联合国人权与反恐问题特别报告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