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事务委员会鼓励香港加强人权与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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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事务委员会鼓励香港加强人权与自由

负责监督《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执行情况的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鼓励中国香港特区在稳步的民主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努力,并考虑设立一个独立的人权委员会和实现普遍选举。

人权事务委员会星期二在听取香港的报告后,赞扬了香港司法制度的独立性。香港代表团团长林郑月娥表达了特区政府对人权事务委员会的重视。她说:“委员会给香港特区政府与国际社会在人权这一非常重要的问题上提供了一个极具价值的的对话机会。当我们与委员会成员有分歧时,我们在报告中做了如实阐述;对于我们尚未有能力推行的委员会的具体建议,我们真诚地向委员会表达了我们的考虑。”

虽然中国尚未批准《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但根据《基本法》的规定,该《公约》 1997年后继续适用于香港。林郑月娥在星期一的第一天会议上表示,对于委员会在1999年特区提交第一份报告时做出的一些建议,特区政府做出了积极的响应,涉及的领域包括保护少数族裔和性倾向少数群体、宪政发展、防止家庭暴力等。

委员会的18名独立专家和香港代表团就《公约》执行情况进行了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