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事务委员会听取香港特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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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事务委员会听取香港特区报告

负责监督《公民和政治权利公约》执行情况的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星期一、二两天听取中国香港特区提交的报告。

中国已经签署但尚未批准这一《公约》;根据《基本法》,在1997年7月1日前适用于香港的《公约》相关条款继续有效。这是特区政府继1999年后第二次向委员会呈交报告。

由18名独立专家组成的人权事务委员会在此次为期三周的会议上还听取和讨论挪威和刚果民主共和国的报告,以及没有提交报告的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的公民和政治权利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