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国集团”发动入常新攻势 安理会改革仍处“胶着”状态(7:57)

“四国集团”发动入常新攻势 安理会改革仍处“胶着”状态(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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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第72届联大在开幕以来首次举行了就安理会的公平代表性和增加安理会成员问题的全体会议。在扩大安理会成员问题上最积极的“四国集团”利用这一机会发表了一份集体声明,强烈呼吁本届联大在安理会改革的问题上迈出更大步伐。然而,从各方的发言来看,在安理会改革问题上成员国仍在“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而对这一问题具有决定性发言权的五个常任理事国则继续采取原则性阐述的“不温不火”态度,使得安理会改革的讨论继续处于看不到任何突破的“胶着”状态。请听联合国新闻李茂奇的报道。

安理会在1945年建立时理事国为11个,包括英、美、法、俄、中五个常任理事国。当时的联合国会员国为51个,与安理会成员国的比例为4.63:1。随着联合国会员国的增加,1965年12月11日,联合国大会根据之前批准的宪章修正案,经选举新增了4个非常任理事国,使安理会成员达到15个国家,至此,安理会成功实现了第一次扩大改革。当时的联合国会员国为112个,与安理会成员国的比例为7.47:1。从那以来,联合国会员国的数目继续迅猛增加,到现在已经达到193个,但安理会成员的数目仍然未变,这样就使两者之间的比例加大到12.87:1。在这样的背景下,扩大安理会的规模、对安理会进行改革便成为世人瞩目的一项势在必行的工作。然而如何进行改革、以多大的规模进行扩大,会员国之间存在着巨大分歧。

在安理会改革问题上存在着几种主要力量:由日本、德国、巴西和印度组成的“四国集团”;非洲国家集团;由意大利、巴基斯坦、韩国和墨西哥等国组成的反制“四国集团”的“团结谋共识”集团;注重问责、一致性和透明等联合国工作方法的“小国集团”。

在11月7日于联大举行的有关安理会的公平代表性和增加安理会成员问题的全会上,日本常驻联合国代表别所浩郎(Koro Bessho)在代表“四国集团”宣读联合声明时表示,安理会改革已经拖得太久。联合国193个会员国当中有164个赞成应当立即启动有关安理会改革案文的谈判。他强调,安理会的合法性、有效性和代表性正在受到质疑,对其进行改革将有助于安理会更好地履行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职责。

别所浩郎:“对安理会进行改革将可以更好地反映21世纪的现实。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同时扩大常任理事国和非常任理事国的席位都是必要的。这一点得到了成员国的广泛支持。在扩大的问题上需要考虑会员国对于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贡献,并需提高各地区在安理会中的代表性,确保那些没有得到代表或是代表性不足的地区的关切和诉求得到充分考虑。就此,非洲长期以来所遭受的历史不公应该通过他们在常任理事国和非常任理事国类别中的代表性得到体现而加以纠正。”

关于安理会改革的讨论目前围绕五个主要问题进行:新增安理会成员类别、否决权、区域席位分配、扩大后的安理会规模以及安理会工作方法问题。2009年2月联大决定启动有关安理会改革的政府间谈判,将安理会改革进程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谈判主席也就安理会改革的各方立场提交了报告,一些国家认为,已经形成了关于安理会改革的谈判“文本”。但另一些国家则认为,所谓“文本”只是一个对目前各种方案的归纳,包含了各种有争议的建议,而且也没有得到所有会员国的认同。美国近年来就扩大安理会成员国做表态时一直明确表示,支持日本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但对于“四国集团”中的其他三国从未表示过支持的立场。然而,在11日的发言中,值得注意的是,美国代表在发言中没有提及支持日本的字句。

美国代表:“我们知道许多会员国认为政府间谈判已经就联合国改革的问题辩论得太久,产生的结果太少,只用通过基于案文的谈判才能实现具有实质性的进展。我们认识到,就如何进行这些谈判以及基于何种案文存有不同的意见。美国对在政府间谈判框架下进行的所有形式的谈判都保持开放的态度,只要这些谈判能够帮助我们取得必要共识,就安理会改革达成一致……为了使改革获得成功,我们的讨论必须要获得最大可能范围的共识。为了达到这一目标,美国支持在常任和非常任理事国类别中适度扩大成员国的数目。对任何新的常任理事国的考虑必须要将该候选国家致力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及履行安理会成员责任的能力和意愿计入其中。我们仍然反对对于否决权方面的扩大或改变。”

目前,在安理会成员的组成中,15 个理事国中欧洲占了 5个 ,5 个常任理事国中欧洲占了 3 个 、发达国家就占了 4 个 ,而占联合国会员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发展中国家却只有 1 个 。

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吴海涛在发言中表示,中方一贯积极支持安理会进行合理和必要的改革,主张优先增加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国家在安理会的代表性和发言权,让更多国家特别是占会员国大多数的中、小国家有更多机会进入安理会参与决策,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挥更大作用。

吴海涛表示,安理会改革涉及全体会员国切身利益和联合国长远发展,关乎全球集体安全机制的未来。安理会改革应有利于构建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体系,有利于提高安理会权威和效率,推动安理会更好履行《联合国宪章》赋予的职责。

吴海涛:“政府间谈判是会员国围绕安理会改革问题交换意见、加深理解、弥合分歧的重要平台。广大会员国就安理会改革提出的看法、主张和建议是政府间谈判的基础。中方支持共同主席根据联大第62/557号决定授权履职尽责,继续坚持会员国主导原则和“一揽子”解决思路,继续推动会员国就安改五大类问题进行民主协商,寻求最广泛共识。中方希望会员国和共同主席携手努力,为政府间谈判进程发挥建设性作用,不人为设定改革时限,不强推不成熟改革方案,不在不成熟的条件下启动案文谈判,共同维护会员国团结。中方愿同各方共同努力,推动安理会改革朝着符合全体会员国共同利益和联合国长远利益的方向发展。”

李茂奇,联合国纽约总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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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图片/Cia Pa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