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战争私有化的产物——私营军事和保安公司运作中产生的人权问题(8:18)

现代战争私有化的产物——私营军事和保安公司运作中产生的人权问题(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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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战和与作战相关的事务通常是国家的责任, 通常由军队来执行。但是,在当今世界的诸多局部冲突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私人军事和保安公司人员的身影,他们有的提供侦查和情报服务,有的提供护送和炊事等后勤服务,但也有的直接参加战斗。在此过程中,如果出现了侵犯人权和违法问题,应该由谁来负责,又由谁来问责?这是联合国雇佣军问题工作组的专家们正在探讨的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请听联合国电台记者黄莉玲的报道。

花钱雇人作战并不是一件新鲜事。在历史上,雇佣军就是专门被国家政府从外国雇佣来为了本国利益而作战的军队。随着历史的演进,雇佣军受到国际法的禁止而逐渐淡出历史舞台,但在当今世界的战场上,出现了冲突方越来越多使用私人军事或保安公司的情况。

联合国雇佣军问题工作组专家加博尔·罗纳( Gabor Rona)最近在纽约总部参加有关私营军事和保安公司的运作对人权的影响问题的讨论时,就这一问题接受了联合国电台采访。

罗纳: “雇佣军在战争中参加战斗,但他们不是冲突方的公民,他们作战是为了赚钱。私营军事公司在提供相关的支持服务的过程中有可能卷入战争,其人员有可能是冲突方的国民。《日内瓦公约》的议定书对雇佣军进行了定义,禁止、不鼓励并惩罚使用雇佣军。但对于私营军事公司,国际法没有禁止。雇佣军在历史上曾经非常重要,但现在已经成为了过去,但私营军事工业近些年来却获得了巨大的增长,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在自己的领土上,更多情况下是在他国卷入某些军事行动而使用私营军事公司。”

私营军事公司提供各种类型的专门服务,包括战略规划、情报、调查、陆海空侦查、载人或无人飞机作业、卫星监视、对武装部队提供物质和技术支持等。私营保安公司则提供建筑物、设施、财产和人员的武装守护或卫护活动。

罗纳: “现在人们还没有充分认识到私营军事公司从作战的国家手中接过某些职责这一问题的规模。这些军事行为者,这些非国家武装团体参与武装冲突,带来了一个很大的问题,也就是说在作战的过程中,国家的目的和活动很大一部分由国家移交给了私营企业,而以前这些都是由国家武装部队所执行的理所当然的政府职能。”

当今世界很多冲突局势中都出现了使用私营武装公司的现象,从伊拉克、阿富汗、斯里兰卡,到土耳其、叙利亚、白俄罗斯,以及乌克兰东部等地。那么国家为什么要把这些传统上由国家军队承担的军事任务承包给这些公司呢?

罗纳: “这是一个事关能力的问题。私营军事公司的职能很广泛,从一些事务性工作,比如饮食供应,直到参加战斗。军队本身有很好的理由有可能没有培训这样的人,国家花了很多的钱去训练一个战斗人员,而不是想让他去当一个厨师。因此,将军事服务承包出去成本效益比较高。当国家在掂量自己的国防预算的时候,就会这样去考虑。”

私营军事公司参与军事运作会带来一系列人权方面的关切。首当其冲的一个问题就是,私营军事公司的人员并未受过真正的军事训练。

罗纳: “私营军事公司的人员不一定受到过有关战争规则以及遵守战争规则方面的训练。当国家训练武装部队的时候,他们详细地接受了有关《日内瓦公约》的培训,他们也受到军事纪律和指挥链的控制,受制于这个指挥链内部的问责制,或许还会被送至军事法庭,就违规行为受到起诉。例如在过分使用武力的情况下,针对平民目标进行攻击等等。但是私营军事公司没有在这样的一个军事指挥链之内运作,他们不一定会受到军事纪律和问责机制的约束。”

换句话说,私营军事公司在运作中如果出现违反战争规则的情况,在问责和对受害者的赔偿方面都存在着法律漏洞。

罗纳进一步指出,使问题变得更复杂的另一个因素是私营军事和保安公司常常具有跨国性质。

罗纳: “很多这一行业的大型公司都是西方公司,他们不一定从本国招聘人员,这造成了一个很大的问题。这些大型跨国军事公司在A国注册,雇用了来自B国的承包商,然后在C国开展业务,而公司雇用的人员可能来自D国、E国、F国。那么出现问题的时候,而且常常出现问题,比如说出现了滥杀行为,私营军事公司的人员被指控实施了强奸和其他性侵犯行为,这个时候由谁来行使司法管辖权?由于这是一个跨国公司,就会出现有很多个国家都有管辖权的情况,但最终没有一个国家来管,肇事者就没有得到追究。”

私营保安公司所涉及的最为臭名昭著的一个案件发生在2007年的伊拉克。那一年9月16日,美国“黑水”私人保安公司的人员在护送美国大使馆的一个车队经过巴格达的尼苏尔广场(Nisour Square)时,该公司人员以车队遭到伏击为由而向该广场的群众射击,导致14人死亡, 20人受伤。后经调查证实,该车队并没有遭受伏击。这起事件发生后,经过了漫长的七年诉讼程序,黑水公司仅有4人在美国受到审判并被定罪。

雇佣军问题工作组专家罗纳强调,由于私营军事和保安公司的活动越来越广泛,而问责与受害者补救机制方面的发展严重滞后,因此必须在这方面制定相关的国际法。

罗纳: “除了敦促各国建立更强有力的国内法律规范这些私营公司的行为之外,雇佣军问题工作组正在提出相关的国际法建议,呼吁所有国家就私营军事和保安公司的相关最低保标准达成一致,这包括颁发执照、登记、对人员的培训、对招聘人员的审批、问责和对受害者进行补救的机制等问题。”

雇佣军问题工组由五名专家组成。该工作组每年向人权理事会和联合国大会提交报告。

黄莉玲,联合国纽约总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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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雇佣军问题工作组专家加博尔·罗纳 联合国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