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禁化武条约 实现无化学武器世界(10:14)

普及禁化武条约 实现无化学武器世界(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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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利亚被指在内战中使用了化学武器,联合国派遣的调查组目前正在该国境内进行调查,并将在周末向潘基文秘书长汇报调查结果。叙利亚不是《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缔约国,但该国游离于公约之外、甚至可能使用化学武器的行为引起世人的强烈关注与谴责。局势的发展也使人们对于了解化学武器的危害和相关国际条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下面,让我们通过联合国电台记者黄莉玲的报道,对化学武器的历史、《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核心内容及执行情况作一番了解。

《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简称《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是第一个全面禁止、且彻底销毁一整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具有严格核查机制的国际军控条约,该条约对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前法律顾问拉博徳(Santiago Onate Laborde)表示,虽然几千年来化学品一直被用作战争手段 ,比如毒箭、烟雾、毒气和沸腾的焦油等等 ,但直到19世纪后半叶现代化学工业出现后,才出现了现代意义上的化学武器。

拉博徳: “化学武器被认为是最古老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化学武器能够不加区分地杀死很多人。这种武器利用化学物质的毒性导致敌人死亡、受伤或失去能力。”

作为化学武器研制或使用的有毒化学品可分为窒息性、糜烂性、血液性、或神经性毒剂等类。最为人所知的毒剂有:窒息性毒剂,比如 氯气和光气,糜烂性毒剂,比如芥子气和路易氏剂,血液性毒剂 ,如氰化氢,以及神经性毒剂,沙林、梭曼和VX。

现代化学战起源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一战中在战场上施放了毒气罐装载的、靠风散播的氯气和光气,在旷日持久的战壕战阶段被用作武器。使用氯气的第一次大规模进攻发生在1915年4月22日,在比利时的伊珀尔。一战期间共有超过十二万吨化学战剂被使用,直中还包括芥子气,造成了九万人死亡和一百多万人受伤。在二十世纪上半叶,化学战剂的运载手段有了发展,研制了炮弹、迫击炮弹、航弹、喷射罐和地雷等各种形式的化学弹药,使化学武器原已令人毛骨悚然的杀伤力更为加强。

在目睹了一战中化学武器的危害之后,似乎没有几个国家想要成为第一个在二战中采用化学武器的国家。但是,许多国家都做了化学战的准备。几乎所有战场都有化学武器的大规模部署,从而留下了许多老化学武器和遗留化学武器问题。

冷战期间美国和苏联都掌握了庞大的化学武库,数量达到好几万吨。这两个国家所握有的化学武器足以毁灭地球上大部分人和动物的生命。

拉博徳: “在20世纪后半叶,仅在一些内战和打击反叛运动的过程中有零星的化学武器使用。这种情况在80年代发生了一些改变,当时伊拉克在对伊朗的战争中以及对本国的库尔德人大量使用了化学武器。”

1988年伊拉克对该国北部哈莱卜杰的库尔德居民使用了芥子气和神经剂。哈莱卜杰的受害者惨不忍睹的照片在日内瓦《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谈判之时的出现使全世界为之震惊。此后,奥姆真理教教徒于1994年在日本松本居民区、1995年在东京地铁释放沙林毒气,使国际社会看到了恐怖分子使用化学武器的潜在可能。

1993年,经过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二十年的谈判,《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开放签署。四年后,《公约》于1997年4月生效。

拉博徳: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目标是什么?首先是要通过完全排除使用化学武器的可能性确保进行裁军,这是第一个全面禁止一整个类别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国际协定。公约同时还寻求不扩散,仅仅摧毁已有的化学武器并不足以确保我们拥有一个安全的世界,还必须不再生产化学武器。第三,为所有遭受可能因化学武器的使用而受到威胁的人提供援助和保护。第四,促进有关化学品的科学和技术信息自由交流。这便是公约的四大支柱,缔约国的核心权利和义务都围绕着这四大支柱。”

《公约》规定,所有化学武器的销毁必须在《公约》生效后10年内即2007年以前结束。一缔约国宣布的任何化学武器生产设施必须在《公约》对该缔约国生效后90天内关闭,这些设施的销毁也必须在2007年以前结束。在特殊情况下,并经其他成员国核准,化武生产设施可以改装用于和平目的。《公约》规定有可能将化学武器库存的最后销毁期限一次性延长五年,至2012年。有关延期的请求必须向执行理事会提出,并由缔约国大会批准。

拉博徳: “成员国有义务向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申报他们有何种化学武器、在其领土上有什么样的化学武器生产设施、该国将如何摧毁这些武器核设施。他们还必须得申报该国在其领土上有何种可能会被用于生产化学武器的有毒化学物质。当然所有这些都必须得到核实。那些销毁化学武器的地点,会受到国际派遣的核查员一天二十四小时、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的永久核查与监督。”

销毁化学毒剂在技术上有两种主要作法:一种是将毒剂直接焚烧,另一种是通过各种化学反应进行中和。但是必须达到严格的环境标准,销毁必须是彻底和不可逆转的,而且设施的设计应该能够允许进行充分的核查。

老化学武器和遗留化学武器的销毁尤其困难,而且具有潜在的危险性。随着时间的推移,老化学弹药和遗留的化学弹药通常变得不稳定,而且弹药引爆或毒剂沾染的风险越来越高。此类武器的销毁正在少数缔约国紧急进行。

有七个缔约国宣布拥有化学武器,它们是阿尔巴尼亚、印度、伊拉克、利比亚、俄罗斯联邦、美国,以及没有被指明的“某一缔约国”。这些国家须销毁八百多万件弹药和容器等 ,共计七万多公吨剧毒化学战剂。截止2013年2月28日,已有约45%化武弹药及容器和79%的化学战剂已经销毁并得到核实。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目前有189个缔约国,以色列和缅甸已经签署但尚未批准公约,另有五个国家尚未就加入公约采取任何行动,这几个国家是叙利亚、朝鲜、安哥拉、埃及和南苏丹。

拉博徳: “禁化武组织成员国在人口和土地面积上已经达到全世界的约98%,在化学工业上也占98%。寻求普及公约的目标仍在进行之中,为了确保我们都有一个安全的世界,有必要让还未加入公约的国家加入。”

被用于制造化学武器的有毒化学品和其前体中有一些在工业上广泛使用。比如,有毒化学品被用作原料、遏制细胞繁殖的抗肿瘤剂、烟熏剂、除草剂或杀虫剂。这些化学品的产量和储存量如果超出了《公约》不加禁止目的所需的水平就被看作是化学武器。

《公约》及其《核查附件》授权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技术秘书处不仅要核查化学武器和化学武器生产设施的销毁,而且要核实附表所列化学品只用于和平目的。

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前法律顾问拉博徳指出,《公约》规定了三种类型的视察或调查:例行视察、质疑性视察和对指称使用的调查。

拉博徳: “如果一个成员国有理由相信另外一个成员国没有遵守公约,那么这个成员国可以要求进行磋商,它可以介入技术秘书处的工作,以便通过应其要求开展的核查确定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如果技术秘书处的决策层确认存在违规行为,这一问题可提请联合国安理会讨论。截止目前,禁化组织能够在内部解决几起有关不遵守公约的疑问,没有出现任何一起经确认的违规行为。”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生效以来,没有任何一个缔约国在战争中使用过化学武器。

黄莉玲,联合国纽约总部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