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朝鲜人权状况调查委员会开始工作(9:32)

联合国朝鲜人权状况调查委员会开始工作(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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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理事会今年三月通过决议,授权建立一个委员会,对于朝鲜系统性的、大规模的严重侵犯人权行为进行调查,这是联合国首次对朝鲜人权状况进行深度调查。根据以往的经验,这个令人瞩目的委员会将很难获得机会进入朝鲜开展实地调查,而且它必须在半年左右的时间内完成调查报告,甚至要对是否追究相关个人刑事责任的问题作出回答。委员会是否能按时完成任务?是否能有效开展工作?委员会主席迈克尔•柯比就这些问题在日内瓦向记者作了一番阐述。请听联合国电台记者黄莉玲的报道。

联合国朝鲜人权状况调查委员会由三人组成,他们分别是澳大利亚前大法官、联合国秘书长前柬埔寨问题特别代表迈克尔•柯比(Michael Kirby),朝鲜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马祖基•达鲁斯曼(Marzuki Darusman)和塞尔维亚人权专家宋佳•比塞尔科(Sonja Biserko)。

委员会于七月初在日内瓦举行了首次工作会议。会后,委员会主席柯比向新闻界发表了谈话。

柯比:“委员会的建立是多少年以来各方努力追求的结果。最终是在人权高级专员的敦促下,并由人权理事会未经表决通过。这本身就说明了国际社会以及人权理事会对朝鲜人权问题的重视。 ”

在委员会成立之前,从2004年开始,联合国就朝鲜人权问题设立了一名特别报告员。来自泰国的威滴•汶达蓬( Vitit Muntarbhorn )在2004年到2010年间担任这一职位。来自印度尼西亚的马祖基•达鲁斯曼于2010 年8 月接任。

前任特别报告员汶达蓬曾指出,“朝鲜权力基础的非民主性质对人权的享有构成了很大的妨碍,当局以国家为中心的关注焦点旨在确保在所谓‘集体’权利和国家主权的掩护下维持最上层的政权,从而阻碍了人权的享有”。他还指出,“朝鲜人权情况的多重特性及许多不正常形态,可谓自成一类。有许多令人惨不忍睹又毛骨悚然的侵犯人权事例”。

现任特别报告员达鲁斯曼也指出,“金正恩宣布,他的第一、第二和第三优先重点都是加强军队。经济增长缓慢,再加上‘先军’政策,将有损于朝鲜人民的福利”。

调查委员会主席柯比介绍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柯比:“我们的任务授权包含九个方向的调查,这使得调查委员会的任务非常繁重。最近建立起来的其他调查委员会,如调查叙利亚人权状况的委员会只有两个方向的调查,当然叙利亚调查委员会是在战争期间开展的紧急调查。但我们这个调查委员会有我们的困难,这就是进入朝鲜取证的途径以及朝鲜方面的反应。”

联合国重点关注的朝鲜侵犯人权行为有九个方面:首先是侵犯食物权,特别是国家控制的食物分配政策对人民营养状况和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发生大饥荒时还限制国际人道主义援助进入;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包括不人道的拘留条件;任意拘留,作为对任何被认为威胁或违反政府官方意识形态的行为进行迫害或予以定罪的一种形式,缺乏法治,也不存在正当程序或独立司法;与集中营相关的侵犯人权行为;歧视弱势群体,特别是妇女、儿童、残疾人和被遣返者,并过分或有针对性地侵犯其人权;大规模侵犯言论自由及其他有关自由;侵犯生命权,特别是滥用死刑和公开处决;限制迁徙自由和虐待被强迫遣返的公民;强迫失踪,包括绑架外国人。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依照对政府的政治忠诚度而定,社会被划分为三个截然不同的阶层,身属哪个阶层,就决定了基本人权的享有程度,特别是食物权、健康权、受教育权和迁徙自由的享有程度。

调查委员会主席柯比表示,委员会已经同朝鲜政府进行了接洽。

柯比:“在本周我们召开会议之前,我已经代表委员会向朝鲜政府发去了一封信函,表明我们希望他们配合,建立联系,并开展对话。朝鲜政府已经向委员会秘书处做出了回应,这一回应与他们以前的立场是一致的——我们并没有得到配合。我们将再次努力,今天将发出第二封信,重申我们的要求。 ”

获取有关朝鲜人权状况的信息很难。朝鲜没有独立的观察家和媒体,公民出国受到限制。同时,一些受害人由于担心自己或留在国内的家人遭到报复,也难以挺身而出或同意公开某些细节。尽管如此,还是经常可以掌握可信度高且连贯一致的信息,揭示了朝鲜国内的人权状况。

柯比:“如果我们能够去朝鲜亲眼看看将好得多。尽管我们尊重国际媒体,但我们并不将我们在国际媒体上看到的、读到的关于朝鲜的所有消息当做是事实。我们情愿用自己的眼睛去观察,只要能够,我们就会这么做。如果不能,我们希望我们的努力能够敲开一扇门,如果门不开,我们将继续敲这扇门。 ”

朝鲜政府与联合国人权机制的合作断断续续。1997 年8 月,朝鲜政府通知秘书长说,要退出该国于1981年加入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秘书长在致朝鲜的备忘录中表示,除非《公约》所有缔约国都同意它退出,否则不可能退出《公约》。1997年底,人权事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义务连续性的一般性意见。委员会坚决认为,国际法不允许已批准或加入《公约》的国家谴责或退出《公约》。

自2004 年特别报告员一职设立以来,朝鲜就拒绝承认特别报告员或进行合作,并且一直断然拒绝接受前人权委员会、人权理事会和联大通过的关于该国人权状况的各项决议。

柯比表示,调查委员会计划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先后访问朝鲜、韩国、日本,以及其他国家。委员会目前已经会见了几个国家驻日内瓦的代表团,其中包括对朝鲜友好的国家。委员会向这些国家表示将在调查中保持中立。委员会同时还与来自学术界以及人权观察和大赦国际等非政府组织的人员举行了会谈。有两名从前的朝鲜公民也出席了会议,并介绍了自己的亲身经历。

柯比:“昨天我们了解到有4万朝鲜人目前没有居住在朝鲜。我们将在几个国家会见这些朝鲜人,但由于时间的原因,我们不可能会见所有这些朝鲜人。我们将听取一些朝鲜人作证,对于一些不愿意公开身份的人,我们将在私下会见他们。 ”

前特别报告员汶达蓬和现任特别报告员达鲁斯曼都提出了朝鲜是否犯下了危害人类罪的问题。汶达蓬指出,“朝鲜当局的不端行为相当于危害人类罪,满足了有意以及广泛或系统地攻击平民人口的条件”。他随后建议,除了国家责任外,“危害人类罪的实施还可导致”个人刑事责任。达鲁斯曼也指出,“在特定情况下,违反国际法的广泛或有系统的监禁或以其他方式严重剥夺人身自由可能构成危害人类罪”。

委员会主席柯比表示,调查委员会将会对朝鲜侵权行为的问责问题提出建议。

柯比:“我们的任务授权的确包括问责的问题,因此我们将会考虑这一问题。但现在就这一问题作出回答完全是不成熟的。除了昨天有两个人在我们面前陈述之外,我们还没有收到任何证词和证据,甚至没有非正式的证据,因此我们还不能考虑这一问题,更没有做出任何最终决定,因此现在没有名单或者密封信封一类的东西。 ”

柯比最后表示,调查委员会将于今年年底完成有关朝鲜人权状况的调查报告,并将于明年三月呈交给人权理事会。

黄莉玲,联合国纽约总部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