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告:采取大胆、持续的行动,在2050年前实现碳中和仍有希望

德国最北部的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州在海岸沿线架设了风能发电装置。使用风能等可再生能源是应对气候变化和海平面上升的有效手段。
环境署图片/Peter Prokosch
德国最北部的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州在海岸沿线架设了风能发电装置。使用风能等可再生能源是应对气候变化和海平面上升的有效手段。

新报告:采取大胆、持续的行动,在2050年前实现碳中和仍有希望

气候变化与环境

联合国欧洲经委会今天发布的《欧洲、北美和中亚碳中和路线图》警告称,如果我们要在2050年前实现碳中性,就必须从现在开始采取大胆、持续的行动,并充分利用所有的低碳和零碳技术。

报告的数据来自欧洲、北美和中亚的国际专家和数据科学家。报告确定了一系列的技术和政策解决方案,以帮助这些地区在当前的能源危机和地缘政治危机下,依然能够在2050年前实现碳中和。

报告发现,从2025至2050年,该区域国家的能源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比需要从2020年的1.24%增加到每年的2.05%。根据这一估算,截至2050年需要44.8至47.3万亿美元的能源投资,但如果不及时采取行动,这一数额还会更高。

不作为的代价

欧洲经委会指出,过去几年和今年夏天的极端天气事件导致的巨大代价证明,不作为给社会带来的代价要比能源投资高得多。

欧洲经委会执行秘书奥尔加•阿尔加耶罗瓦 (Olga Algayerova) 指出,“不作为是一种政策选择,会给未来带来更严峻、可能无法克服的挑战。只有大胆、即刻和持续的行动才能及时地实现能源脱碳,以避免气候灾难”。

她说:“这份报告警醒我们,在存在切实可行的低碳和零碳技术的情况下,增加对传统化石燃料的投资是荒谬的。各国政府必须接受支持碳中和的政策框架,并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提供资金,推动向碳中和能源系统的公正过渡。”

优化能源结构

目前,欧洲经委会地区中,有80%以上的一次能源结构以化石燃料为基础。气候模型表明,目前在《巴黎协定》中以及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设定的国家行动和国际气候目标都无法实现碳中和,也无法将全球变暖的幅度控制在1.5 – 2 °C。

报告指出,为了实现碳中和,欧洲经委会地区必须:

利用所有低碳和零碳技术,实现一次能源和最终能源供应多样化;

加速逐步淘汰化石燃料;

扩大所有部门的电气化,重点关注可再生能源和核能;

开发新的能源储存形式(电能、机械能、热能、化学能),以减少对备用化石能源的需求;

开展能力建设,支持诸如碳捕获、利用和储存 (CCUS)、氢能以及先进核能等低碳和零碳技术的广泛创新。

系统性的生活方式和基础设施变革

报告还指出,各国的能源决定应考虑到所有发电技术以及配套基础设施的整个生命周期的相对碳影响。

欧洲经委会在制定规则、标准和规范方面提供了一个非常必要的包容且中立的平台,助力实现系统性的生活方式和基础设施变革。